歡迎來到集團賬目:聯營公司與合營企業!

在之前的學習中,你可能已經學過子公司 (subsidiaries),即母公司對其擁有「控制權」(通常指持有超過 50% 的股份)。但如果一家公司對另一家企業有很大影響力,卻又未完全掌控其決策,那該怎麼辦呢?

這就是聯營公司 (Associates)合營企業 (Joint Ventures) 發揮作用的時候了。你可以這樣理解:如果子公司是你需要「管教」的孩子(控制),那麼聯營公司就像是你需要「諮詢」的商業夥伴(影響)。在本章中,我們將學習如何使用權益會計法 (Equity Accounting),將這些關係在集團賬目中呈現出來。


1. 什麼是聯營公司?

聯營公司是指投資者對其擁有重大影響力 (significant influence) 的實體。這是投資中的「中間地帶」。你既不是單純的被動股東,但也並非該公司的老闆。

如何界定「重大影響力」?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IAS 28),我們通常假設,如果投資者持有 20% 到 50% 的投票權,即存在重大影響力。

然而,這並不完全取決於百分比!如果持股比例不在這個範圍內也不用擔心;重大影響力還可以透過以下條件證明:

  • 董事會 (board of directors) 中有代表(在決策層佔有一席之地)。
  • 參與政策制定過程(協助決定股息或戰略)。
  • 兩家公司之間有重大交易(雙方有大量的買賣業務)。
  • 管理人員互換(交流管理層)。
  • 提供必要的技術資訊

快速複習:
- 0% 至 20%:簡單投資(金融資產)。
- 20% 至 50%:聯營公司(重大影響力)。
- 50% 至 100%:子公司(控制權)。


2. 權益會計法(「單行」法)

處理子公司時,我們使用「全面合併法」(Full Consolidation,即逐項相加)。但對於聯營公司,我們使用權益會計法 (Equity Method)

關鍵規則:我們將聯營公司的資產和負債逐項加入到集團賬目中。相反,我們在財務狀況表 (Statement of Financial Position) 中以單一行目呈現投資價值,並在損益表 (Statement of Profit or Loss) 中以單一行目呈現投資收益。

在綜合財務狀況表 (CSOFP) 中

我們使用以下標準公式計算投資價值:

\( \text{投資成本 (Cost of the investment)} \)

\( + \text{集團應佔收購後保留溢利的份額 (% share of post-acquisition retained earnings)} \)

\( - \text{集團應佔減值虧損的份額 (% share of impairment losses)} \)

\( - \text{集團應佔未實現利潤 (URP) 的份額 (% share of Unrealized Profit)} \)

= 綜合財務狀況表中的賬面值 (Carrying Amount)

在綜合損益表 (CSPL) 中

我們只需加入一行:「應佔聯營公司溢利」(Share of profit of associate)
計算方式為:\( (\text{聯營公司稅後溢利}) \times (\text{我們持股的百分比}) \)。
請記住,若聯營公司在當年度出現減值,必須從中扣除!

例子: P 公司以 $100 購入 S 公司 30% 的股份。自收購後,S 公司賺取了 $50 溢利。P 公司的份額為 $15 ($50 的 30%)。因此,P 公司的集團賬目中,該項投資價值為 $115。


3. 合營安排 (IFRS 11)

合營安排是指兩個或多個參與方擁有共同控制權 (joint control)。這意味著沒有任何單一方可以獨立做出決策——所有決策都必須達成共識(一致同意)。

你需要了解兩種形式:

  1. 共同經營 (Joint Operation):參與方對該安排的資產擁有權利,並對負債承擔義務。(可以想像成兩家公司共同使用一台特定的工廠機器)。你需要直接按份額核算其資產/負債。
  2. 合營企業 (Joint Venture):參與方對該安排的淨資產擁有權利。這通常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公司。

F2 關鍵點: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11 號》(IFRS 11)合營企業的會計處理與聯營公司完全相同,同樣使用權益會計法!因此,只要你學會了聯營公司的計算,你就已經掌握了合營企業的計算方法。


4. 處理未實現利潤 (URP)

這是考試中常見的「陷阱」。如果母公司將貨物賣給聯營公司(反之亦然),且該批貨物在年末仍存於庫存中,我們必須剔除當中的「虛假」利潤。

計算步驟:
1. 計算銷售的總利潤。
2. 計算庫存中尚餘的比例。
3. 乘以集團在聯營公司中的持股比例

調整分錄:
- 借 (DR) 集團保留溢利(減少溢利)。
- 貸 (CR) 聯營公司投資(減少資產價值)。

類比:想像你把一個玩具賣給你的商業夥伴並賺取利潤,但你同時持有該合作夥伴公司 30% 的股份。在某種程度上,你等於將 30% 的玩具「賣給了自己」。你不能透過賣給自己來賺取利潤,所以我們必須抵銷掉那 30% 的利潤!


5. 重要細節與「注意事項」

股息 (Dividends)

當聯營公司派發股息時,它不會影響綜合損益表中的溢利(因為我們已經計算過應佔其總溢利的份額)。相反,股息會減少綜合財務狀況表中投資的賬面值,因為聯營公司將部分現金價值「發放出去」了。

減值 (Impairment)

與子公司不同(子公司的減值可能需要在母公司和非控股權益 (NCI) 之間分攤),聯營公司的減值總是完全由集團應佔的份額中扣除。聯營公司沒有非控股權益 (NCI)!

避免常見錯誤

請勿將聯營公司的資產納入集團現金流量表 (Group Cash Flow Statement)。在現金流量表中,只需列出從聯營公司收到的股息作為現金流入即可。


6. 總結重點

1. 重大影響力:持股 20-50% = 聯營公司。
2. 共同控制權:一致同意 = 合營企業。
3. 權益會計法:成本 + 收購後溢利份額 - 減值 - 未實現利潤。
4. 單一行目:聯營公司/合營企業在綜合財務狀況表(投資額)和綜合損益表(應佔溢利)中皆以單一行目呈現。
5. 無 NCI:聯營公司計算中絕不涉及非控股權益。

如果一開始覺得很複雜,不用擔心!最重要的一點是記住:聯營公司是你的「合作夥伴」,而不是你的「孩子」。你不需要把他們的房子加進你自己的房子裡,你只需要在你的資產負債表上,用一行記錄這份「友誼」的價值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