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社會學的世界!
你好!今天,我們要深入探討社會學中最迷人的課題之一:犯罪與偏差行為的社會建構。你可能認為「犯罪」只是一連串人們所做的壞事,但社會學家卻有不同的看法。我們會問:為什麼某種行為在某個地方被視為犯罪,但在另一個地方卻不是?為什麼我們比起其他行為,會更在意某些「壞事」?
讀完這些筆記,你就會明白,犯罪不僅僅是違反法律,更關乎社會是如何建構(即創造)這些規則的。如果一開始覺得有點深奧,別擔心,我們會一步步為你拆解!
1. 什麼是「社會建構」?
要理解這一章,我們首先需要了解社會建構(Social Construction)。這是一個核心觀點:我們對於什麼是「正常」、「對」或「錯」的看法,都是由我們所處的社會創造出來的,它們並非恆久不變、鐵板一塊。
犯罪與偏差行為:有什麼區別?
• 偏差行為(Deviance): 指違反社會規範(非正式規則)和價值觀的行為。例如,穿泳裝去參加葬禮是偏差行為,但並不違法。
• 犯罪(Crime): 指違反社會正式法律,並可能受到司法系統懲罰的行為。
「時間與地點」法則
社會學家主張,犯罪和偏差行為是社會建構的,因為它們會隨著以下因素而改變:
1. 時間: 在過去的英國,女性投票曾被視為犯罪。現在看來,這簡直不可思議!
2. 地點(文化): 在某些國家,飲酒是嚴重的犯罪,但在英國,這卻是一種正常的社交活動。
3. 情境: 如果一名拳擊手在擂台上揮拳揍人,這是運動;但如果他在超級市場這樣做,這就是犯罪(毆打)。
快速回顧: 如果犯罪是「天然的」,法律就會在各地都一樣且永不改變。正因為法律會改變,我們才知道它們是社會建構的。
重點總結: 犯罪和偏差行為不是「天然」存在的。它們是社會根據文化和時代,貼在特定行為上的標籤。
2. 功能論視角:默頓(Merton)與緊張理論(Strain Theory)
功能論者(Functionalists)通常關注社會如何維持運作。然而,羅伯特·默頓(Robert Merton)想知道人們為什麼會犯罪。他提出了緊張理論。
什麼是緊張理論?
默頓認為,社會鼓勵每個人追求同樣的東西:「美國夢」(金錢、成功、美好的居所)。這些是社會的目標。社會同時也告訴我們達成目標的「正確」方式:努力工作、接受教育、找份好工作。這些是手段。
問題在於,並非每個人都有同樣的成功機會。有些人會面臨「緊張」(Strain),因為他們渴望目標卻無法獲得手段(可能是因為貧困或教育資源不足)。
亂象(Anomie): 當目標與手段之間出現落差時,人們會感到一種「失去規範」的狀態,即亂象(或稱失範)。為了應對這種狀態,有些人會轉向犯罪來獲得他們想要的金錢。
類比:100米短跑
想像一場比賽,每個人都被告知目標是贏得金牌。然而,有些跑者腳上卻被綁著重物。為了獲勝,這些跑者可能會試圖抄小路穿過草地。在社會學中,那條「小路」就是犯罪。
重點總結: 默頓認為,當人們覺得透過合法途徑無法達成成功而感到「緊張」時,犯罪便會發生。
3. 互動論視角:貝克(Becker)與標籤理論(Labelling Theory)
互動論者(Interactionists)不探討人們為何犯罪,而是研究社會如何反應。霍華·貝克(Howard Becker)是這一派的核心人物。
貝克的核心觀點
貝克有一句名言:「偏差行為並非源於某個人所做的行為本身,而是源於他人將規則和制裁應用在『犯罪者』身上所導致的結果。」
簡單來說:一個行為之所以變成偏差行為,是因為人們為它貼上了偏差的標籤。
標籤過程:
1. 某人做出某種行為。
2. 他人(如警察或媒體)注意到並貼上標籤(例如「麻煩製造者」或「罪犯」)。
3. 該人因標籤而開始受到不同的對待。
4. 該人接受了這個標籤,這成為了他的核心身份(Master Status)(關於他們最重要的特質)。
5. 自我實現預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 他們開始表現得符合那個標籤,進而導致更多的犯罪。
你知道嗎? 貝克稱那些有權力創造並執行這些標籤的人為「道德企業家」(如政治人物或媒體)。
避開常見誤區: 不要認為「標籤」意味著那個人沒做錯事。標籤理論聚焦於社會的反應如何讓那個人更有可能繼續留在犯罪的道路上。
重點總結: 標籤理論顯示,被稱為「罪犯」可能會迫使某人走上犯罪生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別無選擇。
4. 其他視角:馬克思主義與女性主義
雖然默頓和貝克是本章的「主角」,但你也應該了解其他群體如何看待犯罪的建構:
馬克思主義(「階級」觀點)
馬克思主義者(Marxists)認為,法律是由統治階級(富人)為了保護自身利益而建構的。
• 他們主張「白領犯罪」(如大企業的稅務詐欺)往往被忽視。
• 「街頭犯罪」(如商店盜竊)則受到嚴格管制,因為這些通常是工人階級所為。
女性主義(「性別」觀點)
女性主義者(Feminists)主張社會是父權制(男性主導)的。他們認為:
• 法律通常被建構來控制女性。
• 針對女性的犯罪(如家暴或騷擾)在男性主導的警隊中,並不總是受到重視。
快速回顧方塊:
• 功能論: 犯罪是目標與手段之間產生「緊張」的結果。
• 互動論: 犯罪是社會賦予某些人的標籤。
• 馬克思主義: 犯罪由富人定義,旨在控制窮人。
• 女性主義: 犯罪與法律被用於維護男性權力。
5. 記憶輔助:記住這些名字!
要記住哪位社會學家對應哪種理論可能有點困難,試試這些技巧:
• Merton = Money(錢): 默頓的緊張理論是關於人們想要錢(美國夢)卻沒有手段得到它。
• Becker = Brand(烙印): 標籤就像是給人「烙印」名字。一旦有了這個烙印,所有人看他們的眼光就變了。
最終總結
在社會學中,犯罪與偏差行為並非固定不變。它們是社會建構的,這意味著它們是由我們使用的標籤、我們制定的法律,以及我們在社會中感受到的「緊張」所創造的。要理解犯罪,我們必須觀察誰擁有制定規則的權力,以及這些規則是如何應用在不同人身上的。
你做得很好!這是社會學中比較需要「動腦思考」的部分,但一旦你發現「錯誤」只是一個標籤,你就會在新聞中到處看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