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 & A Level 聖經研究 (9484) – 卷二:基督教的發展

2.3 羅馬世界中的基督教會

你好!歡迎來到卷二最有趣的章節之一。在這裡,我們要跳出教會群體本身(例如哥林多教會),放眼宏觀大局:探討早期基督徒如何在強大的羅馬帝國中生存並發展。這絕非易事!本節重點在於他們所面臨的政治危機(迫害)與社會挑戰(低微地位)。

你可以把羅馬帝國想像成一個龐大、功能強大的作業系統,而基督教信仰就像一個全新的、具顛覆性的應用程式。理所當然地,兩者之間出現了許多衝突與崩潰!


2.3.1 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的緊張關係

快速擴張的教會與羅馬政權之間的關係相當混亂,充滿了猜疑、敵意,甚至時常發生暴力迫害。為什麼呢?因為基督徒往往顯得格格不入、反社會,更糟糕的是,他們被視為對皇帝不忠。

A. 聖經的警告與早期衝突

新約聖經本身就記錄了早期的迫害時刻,顯示這種緊張關係自基督徒群體誕生之初就已存在:

  • 耶穌的警告:在《路加福音》21:12–19 中,耶穌預言他的跟隨者將會被捕、被押送到君王和官長面前,並受人憎恨。這為門徒設定了一個心理準備:受苦是作門徒的一部分。

  • 腓立比(《使徒行傳》16:16–40):保羅和西拉被捕並遭受鞭打。為什麼?這並非主要因為神學分歧,而是因為他們的服事(從使女身上趕出邪靈)斷了她主人的財路。這凸顯了基督教對當地經濟利益所構成的威脅。

  • 以弗所(《使徒行傳》19:23–41):底米丟與銀匠之亂。
    • 保羅的講道導致人們放棄敬拜女神亞底米
    • 以銀匠底米丟為首的工匠們專門製造亞底米的銀龕。當人們不再購買這些偶像,他們的生意就一落千丈。
    • 隨後爆發的騷亂(眾人喊著:「大哉,以弗所人的亞底米啊!」)顯示,經濟威脅加上對當地傳統信仰的忠誠,點燃了反對運動。

  • 《彼得前書》:應對敵意的指南:這封信寫給正面臨廣泛敵意的基督徒(「分散的寄居者」)。
    • 它稱呼基督徒為「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得前書》2:9),提醒他們即便在社會中地位低微,在神面前卻擁有崇高的身份。
    • 它提供了應對教導:忍耐受苦、行為端正,並順服地上掌權者(《彼得前書》2:13-25;3:8-17)。受苦被視為信心的考驗(《彼得前書》1:3-9)。

B. 羅馬帝國敵視基督教的核心原因(宏觀視角)

這不僅僅是地方性的騷亂。羅馬政權對基督教有幾個嚴重的顧慮:

  1. 拒絕敬拜皇帝(拒絕順從):羅馬人通常較為寬容,但每個人都必須承認皇帝的神聖地位(進行儀式或焚香)。基督徒拒絕這樣做,稱其為偶像崇拜。對羅馬而言,這是叛國罪
  2. 誤解基督教行為:諸如「吃基督的肉和血」(聖餐)等術語,或是他們秘密聚會的性質,被誤解為吃人肉道德敗壞
  3. 排他性的觀感:與猶太教(一種古老且受認可的信仰)不同,基督教聲稱是唯一的真理之路,拒絕所有其他神祇。這被視為狂妄且反社會的行為。
  4. 社會動盪:基督教對邊緣群體(奴隸、婦女、貧民)有極大吸引力。「在基督裡人人平等」的觀念挑戰了羅馬僵化的社會等級制度,引起了關於政治不穩的擔憂。
你知道嗎?(普林尼與圖拉真)

我們從聖經以外的資料也得知羅馬如何對待基督徒。總督小普林尼 (Pliny the Younger)圖拉真皇帝 (Trajan) 之間的通訊(公元2世紀初,《書信集》10:96-97)顯示了當時的官方政策:
如果有人被指控是基督徒且拒絕敬拜羅馬神祇,就會被處決。但普林尼也指出,他並不會主動搜捕基督徒。

同樣地,羅馬歷史學家塔西佗 (Tacitus)(《編年史》15:44)描述了臭名昭著的尼祿迫害(公元64年),將羅馬大火的責任歸咎於基督徒。他稱基督徒的信仰為「致命的迷信」,證實了羅馬當時對基督教的輕蔑。

快速回顧:緊張關係

核心緊張點在於政治與社會層面。基督徒被視為無神論者(因為拒絕羅馬諸神)和叛亂份子(因為拒絕敬拜皇帝)。


2.3.2 早期基督徒的社會地位

早期教會群體雖多元,但這場運動在社會地位低微者中尤為受歡迎——如奴隸、貧窮勞工和婦女。

A. 教會中的奴隸與低微地位

在羅馬世界,奴隸是財產而非人。早期教會必須處理在蓄奴社會中宣告「在基督裡平等」所帶來的爆發性影響。

1. 保羅對奴隸制的看法:阿尼西母個案

  • 《腓利門書》:這封短簡涉及阿尼西母,他是一位屬於腓利門(基督徒)的逃奴。保羅勸勉腓利門接納阿尼西母,「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弟兄」(《腓利門書》1–25)。
  • 關鍵概念:保羅沒有明確要求廢除奴隸制,但他從根本上改變了主人與奴隸之間的*關係*,並以基督的愛與平等(agape)作為基礎。
  • 在基督裡的地位:在《加拉太書》3:28,保羅寫下名言:「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即使社會結構暫時未變,這句話仍為屬靈上的平等提供了神學基礎。
  • 實踐建議(《哥林多前書》7:21–24;《歌羅西書》3:11, 22–25):保羅建議奴隸保持現狀,但強調在屬靈上,基督徒奴隸是主的自由人,自由人則是基督的奴僕。主人亦被警告要公平對待奴隸(《歌羅西書》4:1)。
類比提醒!

想像兩個人在排隊:一位是執行長,另一位是實習生。在社會地位上,他們是不平等的。但如果他們必須穿上完全一樣的公司制服,並向同一個最終上司匯報,他們在公司結構內的功能性差異就會消失。保羅認為信仰(制服)統一了人在神面前的地位。

2. 「開明」的奴隸主

並非所有的互動都是負面的。《路加福音》7:1–10 中醫治百夫長的僕人一事顯示,一位羅馬主人(很可能富有,對奴隸有生殺大權)以憐憫和謙卑對待僕人,這種態度即使在主人正式被視為耶穌跟隨者之前,已與基督信仰的價值觀相符。

B. 基督徒婦女面臨的挑戰

婦女也被視為地位較低,特別是當她們嫁給非基督徒丈夫時。《彼得前書》探討了這些具體的困難(《彼得前書》3:1–7):

  • 給妻子的建議(嫁給非基督徒者):妻子被勸導順服丈夫,不要倚賴外在裝飾(如華麗服飾),而要追求「溫柔、安靜的心」。這種方式旨在透過美德而非說教,感化不信的丈夫。
  • 給基督徒丈夫的指示:丈夫被要求以尊重和理解的態度對待妻子,視她們為「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夥伴。這類指示在婚姻內提升了妻子的地位,遠超當時的羅馬習俗。

C. 保羅與《彼得前書》:時代背景的影響

在研讀保羅與《彼得前書》關於奴隸與婦女的教導時,考生必須考量他們的教導在多大程度上受到當時社會背景的影響

  • 實用主義 vs. 理想主義:保羅未推翻羅馬奴隸制,或許是因為他預期*巴路西亞*(基督再臨)即將發生,認為沒必要引發社會動盪。他優先關注的是屬靈上的平等,而非政治革命。
  • 清晰度不足:一些批評者認為保羅的建議(如「保持原狀」)顯示他對體制內的不公缺乏明確立場或革命性熱情。另一派則認為,要求相互尊重與屬靈平等(《加拉太書》3:28)在當時已足夠具革命性。

2.3.2 關鍵總結:早期教會在基督裡確立了徹底的屬靈平等,但對政治和社會結構(如奴隸制和傳統婚姻角色)採取了實用主義態度,以確保教會在敵對的羅馬世界中生存。他們致力於改變*關係*,而非直接改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