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英格蘭及威爾斯地區的量刑(Sentencing)領域!
各位法律界的新星,你們好!本章節標誌著我們刑事法律旅程的終點,但這可以說是最具人性色彩的一環:決定懲罰。
量刑是法院在受害者的正義需求、社會需求與罪犯的個人情況之間尋求平衡的過程。這固然複雜,但對於理解法律如何實現其目標至關重要。
別擔心——我們將透過簡單的步驟和例子,為大家拆解各類刑罰以及法官必須遵循的規則!
2.3.3 量刑的目的(我們為何要懲罰?)
在探討「有什麼刑罰」之前,我們必須先理解法院為何會作出這些判決。量刑的目的在法律中有明確規定,以確保判決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量刑的五大核心目的(5 個 R)
針對成年罪犯的量刑目標通常包含五個關鍵要素。在考試中,你必須熟練掌握這些內容!
記憶小撇步:試著聯想一個五星級的句子,目標是為了讓 Real Reason Dangerous Robbers Pay(讓危險劫匪為真實理由付出代價)。
- 報應(Retribution/Punishment):
這是指罪犯應因其罪行受到懲罰,常被描述為「以眼還眼」。其重點在於罪行的嚴重程度,而非試圖改變罪犯本身。
例子:法官因為罪行對受害者造成了重大且可衡量的傷害,而判處重刑。 - 阻嚇(Deterrence):
試圖抑制未來的犯罪行為。這可分為個人阻嚇(防止特定罪犯再犯)或一般阻嚇(阻止公眾犯下類似罪行)。
類比:超速相機不僅是懲罰超速者本人(個人),也是在警告路上的其他人(一般)。 - 更生(Rehabilitation/Reform):
這是一個前瞻性的目標,著重於改造罪犯的行為,使他們能成為守法的社會成員。這通常涉及培訓、輔導或治療成癮問題。
這通常是許多社區判令背後的主要目標。 - 公眾保護(Public Protection/Incapacitation):
將危險的罪犯從社會中移除,以保護公眾免受進一步傷害。這通常涉及監禁(Custodial)刑罰。
例子:判處慣性暴力罪犯長期監禁。 - 賠償(Reparation):
透過賠償(金錢)或無償社會服務,彌補對受害者或社區造成的損失。
例子:下令罪犯賠償其造成的財產損壞。
青少年罪犯的量刑目的
雖然上述 5 個 R 適用於一般情況,但針對青少年罪犯(18 歲以下)的量刑,會更強調更生和福祉(welfare)。主要目標通常是防止再犯,並鼓勵他們成長為負責任的成年人。
重點回顧:權衡的藝術
法院很少只選擇單一目的。法官必須決定對於特定的犯罪與特定的罪犯,哪一個目標最為重要。
- 對於嚴重、蓄意的謀殺案:報應和公眾保護佔主導地位。
- 對於青少年的輕微、初犯財產罪行:更生和賠償佔主導地位。
2.3.1 成年罪犯的量刑(刑罰種類)
在確定量刑目的後,法院會從一系列的刑罰等級中選擇最合適的判決,範圍從最嚴厲的(監禁)到最輕微的(釋放)。
1. 監禁刑(Custodial Sentences)
這是最嚴厲的選項,即將罪犯送進監獄。它保留用於那些罪行極其嚴重,以至於只有監禁才能滿足懲罰(報應)需求,或需要保護公眾的情況。
- 強制性終身監禁(Mandatory Life Sentence):謀殺罪的必要判決。法官決定罪犯在符合假釋條件前必須服刑的最短年限(稱為 Tariff)。
- 酌情性終身監禁(Discretionary Life Sentence):適用於極其嚴重的罪行(例如誤殺、強姦)。由法官決定終身監禁是否合適。
- 定期刑(Fixed-Term Sentence):特定服刑時間(例如 5 年)。罪犯通常在服刑一半後「獲釋出獄」(即在監督下釋放)。
2. 社區判令(Community Sentences)
這類判決在社區內執行,側重於更生和賠償。它包含罪犯必須遵守的規定,通常會結合多種要求。
可以將其視為罪犯與法院簽署的一份結構化合約。
常見要求包括:
- 無償工作要求(Unpaid Work Requirement):罪犯必須完成 40 到 300 小時的社區服務(例如清理公園、粉刷社區建築)。這能達成賠償目的。
- 監督要求(Supervision Requirement):與緩刑主任定期會面。
- 活動要求(Activity Requirement):參與特定活動,如參加教育課程。
- 宵禁要求(Curfew Requirement):要求在特定時間內留在特定地址,通常會以電子監控(帶電子標籤)執行。
- 禁止活動要求(Prohibited Activity Requirement):禁止罪犯從事特定活動或前往特定地點。
3. 罰款(Fines)
罰款是一種經濟處罰。這是最常見的判決,特別是用於裁判法院(Magistrates' Court)處理的較輕微罪行(例如輕微交通違例或低級別襲擊)。
罰款金額主要取決於兩點:
- 罪行的嚴重程度。
- 罪犯的支付能力(財務狀況)。
4. 釋放(Discharges)
當法院認為被起訴和定罪的經歷已足以作為懲罰,且罪犯再犯的可能性極低時,會使用釋放。這是最輕微的處理方式。
- 無條件釋放(Absolute Discharge):法院不採取進一步行動。用於罪行非常輕微或僅涉及技術性犯規的情況(例如罪犯在不知情下犯罪)。
- 有條件釋放(Conditional Discharge):罪犯獲釋,但條件是在設定期限內(最多 3 年)不得再犯。如果在此期間再次犯罪,則可能就原來的罪行和新罪行一併重新判刑。
影響量刑的因素
法官和裁判官不會憑心情判刑,他們必須遵循量刑委員會(Sentencing Council)發布的指導方針。他們必須考慮罪行本身以及罪犯的個人情況。
量刑的考量因素
量刑過程通常分為兩個步驟:
- 步驟 1:評估罪責(Culpability)與傷害(Harm):罪犯的責任有多大?造成了多大的損害?
- 步驟 2:考慮加重與減輕因素:向上或向下調整刑罰的嚴厲程度。
加重因素(令判刑更嚴厲)
指罪行或被告的某些特徵,會增加嚴重性並導致更長或更重的刑罰。
- 預謀:犯罪是有計劃的,而非臨時起意。
- 使用武器或暴力:這會顯著增加傷害和罪責。
- 針對弱勢受害者:(例如長者、兒童)。
- 仇恨罪行:罪行是由對種族、宗教、性取向等的敵意所驅動。
- 前科:特別是與當前罪行相似的前科。
減輕因素(令判刑更輕)
指可能減輕判刑的因素,主要集中在罪犯的背景、悔意程度或合作態度。
- 儘早認罪:認罪能節省法院和受害者的時間與資源。認罪越早,刑罰減免幅度越大(最高可減刑三分之一)。
- 悔意:罪犯真心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
- 心理或身體疾病:若病情對犯罪行為有影響。
- 與當局合作:提供有助於警方辦案的資訊。
- 無犯罪紀錄:初犯。
你知道嗎?量刑委員會旨在確保英格蘭及威爾斯的刑罰在處理類似罪行時保持一致,減少不同法院間的量刑差異。
2.3.2 青少年罪犯的量刑(具體程序)
青少年罪犯(10-17 歲)的量刑主要在少年法庭(Youth Court)進行。如前所述,重點壓倒性地放在更生上。
青少年刑罰種類
青少年監禁刑
監禁僅作為最後手段,用於罪行非常嚴重或青少年已多次違反社區判令的情況。
- 拘留及訓練令(Detention and Training Order, DTO):這是針對 12 至 17 歲(若為慣犯亦適用於 10/11 歲)的主要監禁刑。一半刑期在拘留所(如青少年感化院)執行,另一半在社區接受監督。
- 第 90/91 條判令:針對最嚴重的罪行(如謀殺),青少年可被判處「等候女王/國王發落」(針對謀殺罪)或一段特定期限的拘留(針對其他嚴重罪行)。
青少年社區判令
這些判令結構嚴謹,著重於解決犯罪行為的根源。
- 青少年更生令(Youth Rehabilitation Order, YRO):這相當於成年人的社區判令。它非常靈活,可包含教育計劃、藥物治療或監督等要求。
- 轉介令(Referral Order):對於大多數認罪的青少年初犯是強制性的。青少年必須參加青少年犯罪小組會議,同意行為合約(例如撰寫道歉信、準時上學),並與小組合作 3 至 12 個月。這完全著重於更生和賠償。
青少年罰款與釋放
- 罰款:可以判處,但青少年的罰款金額有限制。
- 無條件/有條件釋放:使用方式與成年人量刑相同,但通常更為常見,因為主要目標是讓他們遠離刑事司法系統。
家長在青少年量刑中的責任
青少年量刑的一個獨特之處是父母或監護人的參與。法院可以下達多項命令來強制執行家長責任:
- 擔保(Binding Over):父母可能被勒令確保其子女遵守判令規定(例如準時報到)。如果家長違反此規定,可能會被罰款。
- 出席:父母可能被要求出席法庭聆訊以及判令的某些環節(如青少年犯罪小組會議)。
- 支付罰款:如果青少年被罰款,法院通常會下令由父母或監護人支付,因為青少年通常缺乏經濟能力。
考試成功重點
在討論量刑時,記得始終將所選的刑罰類型(例如 YRO、監禁)與其達成的目的(例如更生、公眾保護)聯繫起來。
如果題目涉及青少年的量刑情境,回答時請務必優先強調福祉和更生這兩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