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判刑的世界!
你好!現在被告已被裁定有罪(無論是因為他們承認控罪,還是經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呢?這就是判刑(Sentencing)發揮作用的地方。在本章中,我們將探討英格蘭和威爾斯法院如何以及為何做出這些懲罰決定。
你可以把判刑想像成「後果」階段。就像在體育比賽或家中一樣,不同的行為會導致不同的後果。我們將探討法官試圖達到什麼目標,以及適用於成年人和青少年的不同刑罰類型。如果覺得術語很多也不用擔心,我們會逐步為你拆解!
1. 判刑的目的(第 2.3.3 節)
在法官或裁判官決定懲罰之前,他們必須先問自己:「我在此旨在實現什麼目標?」這就是判刑的目的(Aims of Sentencing)。根據《2003 年刑事司法法令》(Criminal Justice Act 2003),針對成年罪犯有五大主要目標。
五大主要目的
1. 報應(Retribution / Punishment): 這是法律最古老的目的,即「以眼還眼」。這觀點認為,罪犯僅僅因為觸犯法律就應受到懲罰。懲罰應該「與罪行相稱」。
2. 阻嚇(Deterrence / Prevention): 這個目的是為了阻止未來發生罪案。分為兩類:
• 個別阻嚇(Individual Deterrence): 阻止該名特定人士重犯(例如:罰款)。
• 一般阻嚇(General Deterrence): 以罪犯為戒,阻止公眾其餘人士犯下同樣的罪行。
3. 更生(Rehabilitation / Reform): 旨在改變罪犯的行為,讓他們能以守法公民的身分回歸社會。這可能包括藥物治療、憤怒管理或職業培訓。
4. 保護公眾(Protection of the Public): 這是關於保障人們的安全。對於非常危險的罪犯,這通常意味著判處長期監禁,讓他們遠離街道。
5. 賠償(Reparation / Amends): 關於罪犯對受害者或社區作出「補償」。例子包括在公園進行無償社會服務,或向受害者支付賠償金。
快速記憶小貼士: 記住「5個R」(加上保護和阻嚇):Retribution(報應)、Rehabilitation(更生)、Reparation(賠償)、Deterrence(阻嚇)以及 Protection(保護)。
你知道嗎? 對於年輕罪犯(18 歲以下),法律規定主要目的必須始終是更生並防止他們重犯。他們的福祉是最重要的考慮因素!
重點摘要: 法官並非隨意挑選懲罰,他們必須根據具體案件來平衡這些不同的目標。
2. 成年罪犯的判刑(第 2.3.1 節)
當法官明確了目標後,就會選擇判刑的類型。對於成年人(18 歲及以上),主要有四個判刑「層級」。
刑罰類型
1. 監禁刑(Custodial Sentences): 這是最嚴重的刑罰,涉及剝奪罪犯的自由。
• 強制性終身監禁: 謀殺罪必須判處終身監禁。
• 定期刑: 罪犯被判處固定月數或年數的監禁。
2. 社區令(Community Sentences): 罪犯留在社區內,但必須遵守特定規則。這稱為社區令(Community Order)。內容可包括:
• 無償社會服務(清潔塗鴉等)
• 宵禁(晚上留在家中)
• 藥物或酒精治療
3. 罰款(Fines): 罪犯向法院繳納一筆款項。這是裁判法院(Magistrates' Court)中最常見的刑罰類型。
4. 釋放(Discharges):
• 附條件釋放(Conditional Discharge): 如果罪犯在設定期限內(最長 3 年)不再犯事,則不予懲罰。如果他們再次犯案,會被同時判處兩罪的刑罰!
• 無條件釋放(Absolute Discharge): 該人技術上是有罪的,但法院認為無需懲罰(通常用於非常輕微或值得同情的案件)。
判刑因素(他們如何決定?)
法官會審視加刑因素(Aggravating Factors,使罪行更嚴重的因素)和減刑因素(Mitigating Factors,使罪行較輕的因素)。
加刑因素(更嚴重):
• 使用武器。
• 襲擊弱勢受害者(如長者)。
• 作為犯罪集團的「首腦」。
• 過往的刑事紀錄。
減刑因素(較輕微):
• 表現出真誠的悔意。
• 協助警方調查。
• 沒有前科。
• 儘早認罪(這可減輕高達三分之一的刑期!)。
類比: 想像一個天秤。加刑因素是放在「嚴厲懲罰」一端的重物;減刑因素則是放在「較輕懲罰」一端的重量。法官會觀察天秤在哪裡平衡。
重點摘要: 成年人的判刑從監禁到簡單的「警告」(釋放)不等,具體取決於罪行的嚴重性和罪犯的背景。
3. 青少年罪犯的判刑(第 2.3.2 節)
對 18 歲以下人士的判刑有很大不同。焦點從懲罰轉向協助年輕人改過自新。
青少年的刑罰類型
1. 監禁刑: 僅作為極嚴重罪行的最後手段。年輕人會被送往特殊的中心,如安全培訓中心(Secure Training Centres)或少年罪犯收容所(Young Offender Institutions),而非成人監獄。
2. 社區令: 最常見的是青少年更生令(Youth Rehabilitation Order, YRO)。內容可包括接受社工監督或遠離特定人士等。
3. 家長責任: 在少年法庭,家長須承擔責任。法院可發出教養令(Parenting Order),要求家長參加輔導課程或確保子女上學。
青少年判刑的考慮因素
判決時,法院會密切關注:
• 他們的年齡與成熟度。
• 家庭生活與背景。
• 是否仍在學。
• 年長同儕或「損友」的影響。
常見誤區: 別以為年輕罪犯會得到「輕鬆」的判決。雖然焦點在於更生,但嚴重罪行(如搶劫或傷害他人)仍會導致拘留。差別在於拘留的環境和目的。
重點摘要: 對於青少年罪犯,法院的角色更像是「嚴格的導師」而非單純的懲罰者,重點在於更生與家庭參與。
快速複習:檢查你的知識
問:一般阻嚇與個別阻嚇有何區別?
答:個別阻嚇旨在阻止特定個人,一般阻嚇旨在阻止整體公眾。
問:對青少年罪犯而言,判刑最重要的目的是什麼?
答:更生以及孩子的福祉。
問:如果有人違反了附條件釋放會怎樣?
答:他們可能會因原罪行和新罪行被重新判刑。
總結: 判刑是刑事司法程序的最後階段。無論是成年人還是青少年,法院都必須在法律目標與個案事實(加刑和減刑因素)之間取得平衡,以確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