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犯罪心理學!

歡迎各位未來的心理學家!在應用心理學這一章中,我們將深入探討罪犯的心理、證據收集的方式,以及法律系統的運作機制。我們將探索為什麼有些人會犯罪、警察如何更有效地盤問證人,以及監禁是否真的有效。

犯罪心理學非常迷人,因為它不僅僅是電視連續劇裡演的那樣,它更關乎如何利用科學證據來讓世界變得更安全、更公平。如果有些生物學或法律術語起初看起來很棘手,不用擔心;我們會一步一步為大家拆解!


1. 是什麼造就了罪犯?(生物學觀點)

人是天生的罪犯,還是後天變成的?本節將探討犯罪的生理性(大腦與身體)及非生理性(環境)解釋。

關鍵研究:Raine 等人 (1997)

Adrian Raine 想了解罪犯的大腦是否與「常人」不同。他利用正電子掃描(PET scans)觀察了 41 名以「因精神失常而無罪(NGRI)」為抗辯理由的殺人犯的大腦活動,並將其與對照組進行比較。

研究發現:殺人犯的前額葉皮質(負責控制衝動與邏輯的大腦區域)和杏仁核(處理情緒的區域)的活動量較低
類比:想像前額葉皮質就像汽車的「煞車」。如果煞車運作不靈,當情況變得激烈時,要阻止車輛失控撞毀就會困難得多。

快速重溫:需要記住的大腦區域

前額葉皮質(Prefrontal Cortex):邏輯的「老總」。活動減弱 = 自制力變差。
杏仁核(Amygdala):情緒的「警報器」。活動減弱 = 對後果的恐懼感降低。

應用:生物學策略

如果犯罪部分是由生物學因素驅動的,我們或許能嘗試「修復」生物機制。一種策略是營養干預。研究顯示,給年輕罪犯服用奧米加-3(Omega-3)補充劑能減少攻擊行為,因為它有助於大腦健康。

重點總結:生物學在犯罪中扮演一定角色,尤其是在大腦處理衝動與情緒的方式上。


2. 法醫證據的收集與處理

指紋通常被視為證據的「黃金標準」。然而,分析這些指紋的終究是人類,而人類可能會產生偏見!

關鍵研究:Hall and Player (2008)

研究人員想了解情感背景(知道案件是「殘酷謀殺」還是「輕微竊盜」)是否會使指紋專家更容易將「模糊」的指紋判定為匹配。

研究發現:令人驚訝的是,專家在做出最終決定時,並沒有顯著受到情感背景的影響。他們保持了專業!然而,他們確實感覺自己受到了所讀故事的影響。
你知道嗎?儘管專家擅長保持客觀,但當證據不明確時,「認知偏見」是一個真實存在的風險。

應用:減少偏見

為了保持證據的客觀性,我們可以使用盲測(blind testing)。這意味著負責分析指紋的人不應被告知任何關於案件或嫌疑人的細節。這能防止他們「感性」的大腦被情感「蒙蔽」。

重點總結:指紋專家技術精湛,但對案情細節保持「盲目」能確保最高程度的公平。


3. 證據收集(認知心理學)

警方如何從證人那裡獲取最準確的資訊?傳統的警察盤問方式可能會帶有引導性或造成壓力,導致證人遺忘細節。

關鍵研究:Memon and Higham (1999)

這是一項關於認知盤問(Cognitive Interview, CI)的綜述研究。CI 是一種特殊的盤問方式,利用四種主要技術來幫助人們回憶更多內容。

四種技術(記憶口訣:R.C.O.P):
1. Report everything(報告所有細節):講述每一個微小的細節,即使看起來沒用。
2. Context reinstatement(情境重建):想像自己回到了案發現場。當時有什麼氣味?你的感覺如何?
3. Order change(改變順序):倒敘描述事件,以防止大腦根據預期「填補空白」。
4. Perspective change(轉換視角):想像你當時站在街對面。你會看到什麼?

應用:警察培訓

警察的最佳策略是使用 PEACE 模型(規劃、參與、陳述、結束、評估)。這確保了盤問過程符合道德,且不會產生「引導性」。

重點總結:記憶就像拼圖;認知盤問能幫助證人找回碎片,而不至於讓警察不小心「幫忙拼錯」。


4. 心理學與法庭

即使證據確鑿,陪審團仍可能受到一些無關緊要的因素影響,例如一個人的口音或長相。

關鍵研究:Dixon 等人 (2002)

Dixon 調查了伯明翰口音(Brummie accent)是否會讓被告看起來比「標準英語」口音更有罪。

研究發現:參與者將擁有伯明翰口音的被告評定為更有罪。如果案件是「藍領」犯罪(如武裝搶劫)且被告被描述為黑人時,情況甚至會更嚴重。
需避免的常見誤區:請記住,這項研究顯示的是對罪咎的看法(perceptions),而非該人是否真的有罪!

應用:影響陪審團

律師會使用呈現風格來影響陪審團。例如,使用「故事順序」(按時間線呈現證據)比「證人順序」有效得多,因為這有助於陪審團建立對事件經過的心理圖像。

重點總結:陪審團也是人,可能會受到刻板印象(如口音)的影響。使用清晰的「故事」格式有助於他們聚焦於事實。


5. 犯罪預防(社會心理學)

我們能僅靠修繕社區來停止犯罪嗎?

關鍵研究:Wilson and Kelling (1982)

他們提出了破窗理論(Broken Windows Theory)
類比:想像一棟建築有一扇窗戶破了。如果不及時修理,人們會認為「沒人在乎這棟建築」。很快,所有的窗戶都會被打破,接著人們開始噴塗塗鴉。

邏輯:混亂的小跡象(垃圾、破窗、公眾場所酗酒)會導致對犯罪的恐懼。守法的公民選擇足不出戶,而罪犯則因為認為沒人注意而感到「安全」,從而敢於犯下更嚴重的罪行。

應用:零容忍

這裡的策略是零容忍警務(Zero-Tolerance Policing)。警察嚴厲打擊輕微罪行(如跳過地鐵閘門或亂丟垃圾),以顯示當局正在掌控局面。這能在重大犯罪發生前「防微杜漸」。

重點總結:一個乾淨、照明充足且受到妥善照料的社區能讓居民感到安全,並嚇阻潛在罪犯。


6. 監禁的效果

當我們把人關起來時會發生什麼?這能讓他們變得「更好」,還是只是變成了「更厲害的罪犯」?

關鍵研究:Haney 等人 (1973) - 史丹佛監獄實驗

Haney(與 Zimbardo)建立了一個模擬監獄。學生被隨機分配為「囚犯」或「獄卒」。

研究發現:實驗僅進行了 6 天就必須停止!獄卒變得殘酷且具虐待性,而囚犯則變得憂鬱且被動。這表明情境(身處監獄環境)的力量遠大於個人的性格。
如果這看起來很極端,別擔心:這項研究常因倫理問題被批評,但它對於揭示監獄環境如何改變人類行為至關重要。

應用:減少再犯

為了防止人們再次入獄(再犯,recidivism),我們使用修復式正義(Restorative Justice)等策略。這涉及罪犯與受害者會面,讓罪犯看到他們造成的真實傷害。它透過建立同理心,從犯罪的社會層面入手。

重點總結:監獄是一個強大的環境,可能導致負面的心理影響。對於長期的改變而言,康復治療(如修復式正義)通常比單純的「懲罰」更有效。


快速總結清單

• 生物學:Raine(大腦)、奧米加-3(修復大腦)。
• 法醫學:Hall and Player(專家偏見)、盲測(阻止偏見)。
• 認知學:Memon and Higham(認知盤問)、RCOP(記憶技巧)。
• 法庭:Dixon(口音)、故事順序(贏得陪審團)。
• 社會預防:Wilson and Kelling(破窗理論)、零容忍(清潔街道)。
• 監禁:Haney(史丹佛監獄)、修復式正義(療癒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