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國王與國會為何停止對話?
歡迎來到你的 OCR GCSE (9-1) 歷史 A (Explaining the Modern World) 溫習筆記!本章將帶你回到 1629 年至 1642 年這段充滿戲劇性的歲月。這是一段關於權力、金錢與宗教的故事。你將了解到查理一世國王 (King Charles I) 與國會 (Parliament) 之間的關係是如何惡化,最終導致了英國內戰 (English Civil War)。
你可以把它想像成兩個共用銀行戶口的人吵架:其中一方想花錢在另一方極度反感的事情上,最終兩人完全斷絕溝通。不用擔心這些人名和日期太多,我們會把它們拆解成簡單的步驟!
1. 「個人統治」時期 (1629–1640)
整整 11 年,查理一世決定完全不召開國會來治理英國。這段時期被稱為個人統治 (Personal Rule)(如果你是國王的批評者,這段時期則被稱為「十一年暴政」(Eleven Years' Tyranny))。
他如何在沒有國會的情況下生存?
通常情況下,國王需要國會批准才能徵稅。既然他不跟國會對話,他就必須在「零用錢」方面發揮創意。這讓許多人感到非常憤怒。
- 船稅 (Ship Money):這原本是戰時僅由沿海城鎮支付給海軍的稅款。查理一世強制全國每一個人在和平時期也要繳納。類比:想像一下你的學校突然向你收取「泳池維修費」,即使學校根本沒有泳池,而你又住在沙漠裡。
- 宗教改革:查理一世與他的坎特伯雷大主教威廉·勞德 (Archbishop of Canterbury, William Laud) 對英國國教 (Church of England) 進行了改革。他們移動了祭壇並帶回了裝飾品。許多清教徒 (Puritans)(激進的新教徒)擔心查理一世正秘密地試圖讓英國重回天主教。
- 星室法庭 (The Star Chamber):這是國王用來懲罰批評者的特別法庭。那裡沒有陪審團,法官全是國王的親信。
快速複習:個人統治時期製造了「悶燒」的緊張局勢。人們對金錢(船稅)和宗教(勞德的改革)感到非常不滿。
2. 為何個人統治在 1640 年結束?
查理一世試圖將他的宗教新政強加於蘇格蘭。蘇格蘭人對此極度反感,以至於發動了戰爭(主教戰爭 (Bishops' Wars))並入侵了英格蘭北部。查理一世迫切需要錢來籌組軍隊去打仗。他別無選擇:他必須召回國會。
記憶小幫手:記住 1640 年的「兩個國會」:
1. 短國會 (Short Parliament)(只持續了 3 週——因為他們不肯給錢,查理一世就解散了他們)。
2. 長國會 (Long Parliament)(持續了多年,並開始拆解國王的權力)。
關鍵要點:查理一世並非自願召開國會;他召開國會是因為他已破產並且正在打仗。
3. 長國會的報復 (1640–1641)
當長國會召開時,他們的心情非常糟糕。在約翰·皮姆 (John Pym) 的領導下,他們開始攻擊國王的顧問及其「暴政」。
對顧問的抨擊
國會將國家問題歸咎於查理一世的顧問們。
- 他們逮捕了勞德大主教。
- 他們逮捕了斯特拉福伯爵 (Earl of Strafford)(查理一世最強硬的顧問)。國會利用剝奪公民權法案 (Bill of Attainder) 於 1641 年將其處決。儘管查理一世曾承諾會保證斯特拉福的安全,但他最終被迫簽署了法案。
移除國王的「工具」
國會通過法律以確保個人統治永遠不會重演:
- 三年法案 (Triennial Act):國王必須每三年至少召開一次國會。
- 他們將船稅定為非法。
- 他們廢除了星室法庭。
你知道嗎?在此時(1641 年初),國會內部大多是團結一致的。幾乎所有人都同意國王在徵稅方面做得太過分了。
4. 臨界點 (1641 年末–1642 年)
事情在這裡開始變複雜了。國會開始分裂成兩派:想要進一步行動的人(議會派/Parliamentarians),以及開始同情國王的人(保皇派/Royalists)。
大諫詞 (Grand Remonstrance, 1641 年 11 月)
約翰·皮姆向國王提交了一份包含 204 項投訴的清單,稱為大諫詞。這不僅僅是關於法律的爭論,更是對國王的人身攻擊。這份文件僅以 11 票之差通過,顯示國會現在已經分裂。
愛爾蘭叛亂 (1641)
愛爾蘭爆發了叛亂。所有人都同意需要軍隊來平亂,但國會不信任查理一世去統領軍隊。他們擔心國王會把軍隊用來對付他們,而不是對付愛爾蘭人!
闖入議會抓捕五名議員 (1642 年 1 月)
查理一世失去了理智。他帶著 400 名士兵衝進下議院,試圖逮捕約翰·皮姆和其他四位領導人,罪名是叛國。
結果如何?這五名議員早已逃脫。查理一世看起來就像一個不尊重國會權利的暴君。他逃離倫敦前往英格蘭北部,去召集自己的支持者。
常見錯誤:不要以為那五名議員真的被抓到了。查理一世抓捕失敗,讓他看起來既軟弱又具侵略性。
5. 通往戰爭的最後步驟 (1642)
到了 1642 年夏天,雙方都在為戰鬥做準備。
- 民兵條例 (Militia Ordinance):國會未經國王許可便接管了地方軍隊(民兵)的控制權。
- 徵兵委任狀 (Commissions of Array):查理一世發佈自己的命令,要求人們加入他的軍隊。
- 十九條建議 (Nineteen Propositions):國會提出了最後一份要求清單。他們甚至想要控制國王子女的教育以及國王的婚姻對象!查理一世拒絕了,稱這會讓他成為一個「空殼國王」。
1642 年 8 月,查理一世在諾丁漢 (Nottingham) 豎起了他的王旗。英國內戰正式爆發。
快速總結框:導致戰爭的「三大」原因
1. 宗教:對天主教的恐懼以及對勞德「花俏」教會的不滿。
2. 權力:誰控制軍隊?誰控制法律?
3. 金錢:在個人統治時期徵收的不公平稅項(如船稅)。
本章溫習貼士
1. 練習時序:利用時間線來梳理 1642 年發生的事件(五名議員事件 -> 民兵條例 -> 十九條建議),這些事件發生得非常快,展現了「雪球效應」。
2. 理解「中間立場」:記住 1640 年時,國會對抗國王是團結的。到了 1642 年,他們卻分裂了。為什麼?因為部分議員擔心皮姆及其激進派變得和國王一樣「暴虐」。
3. 給你的鼓勵:如果像「條例」(Ordinance) 或「建議」(Propositions) 這些政治術語讓你感到困惑,只需記住它們本質上就是法律論據。雙方都在努力證明自己才是那個遵循法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