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工業英國 (c.1750–c.1900)!
在本章中,我們將回到一個讓英國徹底改變的時代。試想像一下,從寧靜翠綠的鄉郊,搬到一個煙霧瀰漫、擠滿人群,且蒸汽機轟鳴聲永不停歇的城市。我們將探討當時人們的生活情況、他們為何會患病,以及政府最終如何介入提供協助。這段時期是「大眾健康」(The People’s Health) 課題的重要部分,因為我們今天所知的「公共衞生」概念正是在此萌芽。
1. 大局觀:工業化與城市擴張
在 1750 年至 1900 年間,英國經歷了工業革命 (Industrial Revolution)。這不僅僅是關於機器,更關乎人們的居住地和工作方式。這個過程稱為城市化 (Urbanisation)。
有甚麼改變?
• 工廠:工作地點從村莊的家中轉移到城鎮的大型工廠。
• 大規模增長:曼徹斯特和伯明翰等城鎮發展速度過快,基礎設施供不應求。1750 年時,大多數人住在鄉下;到了 1850 年,超過一半的人口居住在城鎮!
• 政治變革:隨著城鎮發展,越來越多人(最終)獲得了投票權,這意味著政府必須開始傾聽貧民的需求。
比喻:想像一下這就像一場驚喜派對,原本只預備了 5 人的份量,結果卻來了 100 個人。場地、食物,甚至連垃圾桶都不夠用!這就是 19 世紀初英國城市給人的感覺。
2. 生活環境:殘酷的現實
由於城市擴張太快,住房條件往往極差。建築商為了快速獲利,興建了「背靠背」(back-to-back) 的房屋,這些房屋既沒有花園,也缺乏新鮮空氣。
四大難題 (S.W.F.W)
1. 貧民窟與過度擠擁:整個家庭(有時多達 10 人!)擠在同一個房間內居住。這令疾病極易在人與人之間傳播。
2. 食水供應:屋內沒有自來水。人們共用街上的一個公共水龍頭 (standpipe),而且每天可能只供水一小時。這些水源往往來自已被污染的河流。
3. 廢物與「夜香」(Night Soil):當時沒有沖水馬桶。人們使用位於戶外的公廁 (privies),下面連接著一個叫糞坑 (cesspit) 的坑洞。當坑洞滿溢時,排泄物會滲入地下,甚至直接滲入供水管道!負責清理的工人被稱為「夜香工」(night soil men),但他們的服務往往被忽視。
4. 食物品質:由於沒有雪櫃,食物很快變壞。更糟的是,有些店主為了讓食物看起來「更好」而加入危險物質,例如在麵粉中加入白堊,或在醃菜中加入銅!這稱為摻雜物 (adulteration)。
快速回顧:19 世紀初的城市生活擠迫、臭氣熏天且危機四伏。缺乏潔淨食水和廢物處理系統,簡直是衛生災難的溫床。
3. 對霍亂大流行的應對
如果你活在 1830 或 1840 年代,霍亂 (Cholera) 這個詞簡直令人聞風喪膽。這是一種於 1831 年傳入英國的新型致命疾病。它致死速度極快——有時在幾小時內便會奪命——並導致「米湯樣」腹瀉,皮膚因嚴重脫水而發藍。
為什麼霍亂是一個轉折點?
恐懼:與其他只影響窮人的疾病不同,霍亂連富人也不放過。這迫使中央政府採取行動。
觀念與科學:當時大多數人相信瘴氣理論 (Miasma)(認為「惡臭空氣」是致病原因)。因為他們認為臭味導致疾病,所以開始清理街道——這雖然奏效,但理由其實是錯誤的!
約翰·斯諾 (John Snow):1854 年,一位名叫約翰·斯諾的醫生證實,霍亂其實是透過食水傳播,而非空氣。他移除了倫敦布羅德街 (Broad Street) 一個水泵的把手,成功阻止了疫情擴散。
你知道嗎?在約翰·斯諾發現真相前,人們因極度恐懼而嘗試了一切方法來阻止「惡臭」,包括抽雪茄,甚至在街上燃燒瀝青桶!
4. 公共衞生改革:政府的介入
在 19 世紀初,政府奉行名為自由放任 (Laissez-faire) 的政策。這是法語,意為「隨它去」。他們認為教導民眾如何生活,或將稅款花在下水道建設上,並非政府的職責。
轉向干預
埃德溫·查德威克 (Edwin Chadwick):1842 年,他發表了一份著名報告,證明惡劣的生活環境導致疾病,而疾病又導致貧窮。他提出,與其負擔疾病遺留下來的孤兒寡婦的生活費用,倒不如興建下水道,這樣反而更省錢。
兩項關鍵法律
1848 年《公共衞生法》(The 1848 Public Health Act):
• 作用:成立了中央衞生委員會,並允許各城鎮建立自己的地方委員會。
• 缺點:它是非強制性的。這意味著除非死亡率極高,否則城鎮不必執行。許多地方因為不想多繳稅而選擇無視。
1875 年《公共衞生法》(The 1875 Public Health Act):
• 優點:這是強制性的。每個地方議會必須提供潔淨食水、處理污水並委任醫療官。
• 原因:到了 1875 年,更多工人階級男性獲得了投票權,政治家們意識到,若想贏得選舉,必須改善國民健康!
記憶小撇步:記住「48 是遲到,75 是生機」(48 is Late, 75 is Alive)!1848 年是一個「軟弱」的開端(非強制),但 1875 年的法律才真正強而有力,並拯救了生命。
5. 總結與關鍵要點
如果覺得日期太多,別擔心!只要記住歷史的演進流程:
1. 城市化導致城市擁擠且髒亂。
2. 自由放任的態度意味著政府起初無所作為。
3. 霍亂造成巨大的恐懼,並證明了舊有的做法行不通。
4. 科學(約翰·斯諾)與報告(查德威克)提供了改革所需的證據。
5. 1875 年法案標誌著自由放任政策的終結,政府開始為「大眾健康」(The People's Health) 負起責任。
常見錯誤:千萬別說 1848 年的法案解決了所有問題!它是一個良好的初步嘗試,但由於是「選擇性」執行,許多城市直接忽視了它。真正改變大局、為所有人立法的,是 1875 年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