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英國民主的核心!

在本章中,我們將探討國會(Parliament)。你可以把國會想像成英國的「引擎室」。這裡是制定法律、辯論重大決策的地方,更重要的是,政府須在此接受監督。即使你覺得政治有點枯燥,也請記住,你生活中的幾乎每一部分——從你考駕照的年齡到你支付的稅款——都是在這裡決定的。
不用擔心某些術語起初看起來有點「老派」;我們會一起拆解它們!

1. 誰是誰?國會的結構

英國國會是兩院制(bicameral)的,這只是一個比較時髦的說法,意思是它有兩個「議院」。它還包括君主(Monarch),儘管他們今天的角色主要是禮儀性的。

下議院(House of Commons,「下議院」)

這就是你在電視上看到的那些綠色長椅的議院。它由 650 名國會議員(MPs)組成。
選拔方式: 議員是由我們(大眾)在全國大選中通過「領先者當選制」(First-Past-The-Post)選出的。
角色: 由於他們是民選的,因此擁有民主合法性(democratic legitimacy)。這意味著因為是人民將他們送進議會,所以他們有「權利」做出最終決定。

上議院(House of Lords,「上議院」)

這些是紅色長椅的所在地。這是一個非民選的議院。
選拔方式: 主要有三種「貴族」(Peers):
1. 終身貴族(Life Peers): 因其專業知識(例如科學家、前醫生或前政治人物)而被任命,任期終身。這是最大的一個群體。
2. 世襲貴族(Hereditary Peers): 繼承頭銜的人。這類議員目前只剩下 92 名。
3. 靈職議員(Lords Spiritual): 來自英國國教會的 26 位主教。

快速回顧: 下議院是民選且權力強大的;上議院則是任命的,主要提供專業建議。

2. 國會實際上做什麼?

國會有四項主要職責。你可以用助記詞「L.R.S.D.」來記憶:

1. 立法(Legislation): 國會是英國最高立法機構。
2. 代表(Representation): 議員代表其選民(constituents)(即當地民眾)以及整個國家的利益。
3. 監督(Scrutiny): 這就像對政府進行「績效評估」。國會負責檢查首相和內閣的工作表現。
4. 審議(Deliberation): 就當前的重大議題(如氣候變化或醫療保健)進行辯論。

類比:將政府想像成足球隊的「經理」,而國會則是「球隊老闆」。經理負責日常的戰術安排,但老闆有權監督他們的工作,如果球隊表現不佳,老闆甚至可以開除他們!

3. 誰擁有真正的權力?(下議院 vs. 上議院)

雖然兩個議院都很重要,但下議院的權力大得多。這是因為它是唯一民選的議院。

下議院的專有權力

• 財政特權(Financial Privilege): 只有下議院能批准政府支出或加稅。上議院不能否決「撥款法案」(Money Bills)。
• 信任與補給(Confidence and Supply): 政府只有在獲得下議院「信任」的情況下才能執政。如果下議院在不信任動議(Vote of No Confidence)中投票反對政府,政府必須辭職。
• 國會法案(1911年及1949年): 這些法律規定上議院只能將法案延遲最多一年,而不能永久否決它。

上議院的角色

上議院充當「修訂議院」(revising chamber)。他們通常不會試圖阻止政府,而是通過提出修正案(amendments)來試圖完善法律。
• 索爾茲伯里慣例(Salisbury Convention): 這是一項不成文規則,規定上議院不會阻撓政府在政綱(manifesto)(即他們的選舉「待辦事項清單」)中所承諾的任何法律。

重點總結: 下議院擁有最終決定權。上議院則作為「檢查機制」,確保法律不會倉促通過或寫得漏洞百出。

4. 法案如何成為法律

在法律「誕生」之前,它被稱為立法草案(Legislative Bill)。要成為國會法案(Act of Parliament),它必須按特定順序通過兩個議院。

法案審議階段:

1. 一讀(First Reading): 僅為正式宣布,此時並無辯論。
2. 二讀(Second Reading): 辯論法案的主要原則。這是討論「這是一個好點子嗎?」這類大方向問題的階段。
3. 委員會階段(Committee Stage): 由一組國會議員(稱為公共法案委員會)逐條檢視法案。他們會提出詳細的修改建議。
4. 報告階段(Report Stage): 將修訂後的條文提交給整個議院進行審議並投票。
5. 三讀(Third Reading): 對最終版本進行最後的「贊成或反對」投票。
6. 「另一」議院: 法案隨後會送至另一個議院重複上述過程。如果對方修改了內容,法案會被送回原議院(這被稱為「國會乒乓球」(Parliamentary Ping-Pong))。
7. 御准(Royal Assent): 君主簽署法案。它現在正式成為法律了!

記憶小撇步: 「1-2-C-R-3」(一讀、二讀、委員會、報告、三讀)。只要記住委員會階段是「處理細節」的混亂過程即可!

5. 國會與行政機關(政府)

行政機關(Executive)(首相和內閣)通常身處國會之中。以下是國會如何監督他們:

反對黨(The Opposition)

下議院中第二大黨是官方反對黨(Official Opposition)。他們的工作是指出政府的錯誤,並將自己定位為「候選政府」。

首相答問環節(PMQs)

於每週三中午 12:00 舉行。首相必須回答反對黨領袖和其他議員的提問。
你知道嗎?雖然首相答問看起來像是一場吵架大會,但這是一種在電視直播中強迫首相對施政負責的關鍵方式!

專責委員會(Select Committees)

這些是由專注於某一領域(如健康或教育)的議員組成的委員會。他們有權傳召大臣作證並解釋其決策。與首相答問相比,委員會往往被認為更有效,因為它們較少「叫囂」,更聚焦於事實。

後座議員(Backbenchers)

這些議員並不屬於政府或「影子內閣」。他們坐在後排長椅上。
• 國會特權(Parliamentary Privilege): 議員有權在國會內自由發言而不會因誹謗而被起訴。這讓他們能夠無所顧忌地提出具爭議性的議題。
• 影響力: 如果政府的席位多數優勢微弱,後座議員可以「叛變」,投票反對自己的領袖,這對首相的權力是一種巨大的制衡。

要避免的常見錯誤: 不要把政府(Government)國會(Parliament)搞混了。政府是管理國家的一小群人(首相和內閣),而國會是包括 650 名議員及上議院議員在內的整個群體,他們負責監督政府。

快速回顧:
下議院: 民選、掌握財政權、可以罷免政府。
上議院: 非民選、負責修訂及延遲法案、提供專業知識。
專責委員會: 強大的「看門狗」小組,負責調查政府部門。
索爾茲伯里慣例: 上議院不會阻止民眾在政綱中投票支持的法案。

你已經讀完了關於國會的筆記!如果需要幾次嘗試才能記住法案的階段也不用擔心——只要記住,國會就是政府必須向人民解釋其施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