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17世紀的英國!

各位歷史科的同學,大家好!你們即將踏入英國歷史中最「刺激」的世紀之一。試著把這段時期(1625–1701)想像成一場大型的拔河比賽。一邊是認為自己由上帝挑選、擁有絕對權力的君主;另一邊則是認為自己應對國家運作和宗教事務有發言權的國會與人民。

讀完這份筆記後,你將會明白英國是如何從君主專制演變成由國會主導政局的體制。如果起初覺得人物和日期多得眼花繚亂,別擔心,我們會一步步為你拆解!


主題一:政治穩定之追求,1625–88

這個主題的核心在於探討如何建立一個既有效率又不陷入混亂的政府。

1. 君主制的失敗(1625–49)

查理一世 (Charles I) 於1625年登基。他深信君權神授 (Divine Right of Kings)——即他只需向上帝負責,而非向臣民負責。這隨即引發了他與國會之間的摩擦。

衝突的關鍵階段:

1. 1625–29:初步衝突。 查理一世不斷要求撥款進行戰爭,但國會堅持除非他解決他們的訴求,否則拒絕撥款。查理一世最終失去耐性,解散了國會。
2. 1629–40:個人統治。 在這十一年間,查理一世完全繞過國會統治!他採取了各種「創意」方法籌集資金,例如徵收船稅 (Ship Money)(這原本僅在戰時向沿海城鎮徵收,但他卻在和平時期向全國徵收)。
3. 1640–49:體制崩潰。 查理一世最終因需要平定蘇格蘭叛亂而被迫召回國會,但國會成員已怒不可遏。這導致了英國內戰 (English Civil War),最終在1649年將國王處決。

2. 共和國統治(1649–60)

國王被處決後,英國成為了一個共和國(沒有君主的國家),主要由奧利弗·克倫威爾 (Oliver Cromwell) 領導。 你可以將此視為一個實驗階段:英國嘗試在沒有「老闆」的情況下運作,結果卻迎來了一位比前任更嚴苛的「經理人」。

為何失敗?
克倫威爾是一位天才將領,但在處理與國會的關係時卻力不從心。他最終自封為護國公 (Lord Protector)。當他去世後,他的兒子理查接手,但後者缺乏父親的「手腕」,整個體制隨之瓦解。

3. 王政復辟至光榮革命(1660–88)

人們對嚴苛的共和國感到厭倦,於是邀請查理一世的兒子回國,這就是1660年查理二世 (Charles II)王政復辟 (Restoration)

「快樂國王」(查理二世): 他擅長妥協,但經常與國會就財政及他私下支持天主教的問題發生爭執。
崩潰(詹姆斯二世): 當詹姆斯二世(查理的弟弟)繼位時,他公開信奉天主教並試圖無視國會法律。這成為了最後一根稻草。1688年,國會邀請荷蘭親王威廉三世 (William of Orange) 入侵並奪取王位。由於詹姆斯二世不戰而逃,這被稱為光榮革命 (Glorious Revolution)

快速回顧:「斯圖亞特拔河賽」
- 查理一世: 太固執(被處決)。
- 克倫威爾: 太嚴苛(共和國失敗)。
- 查理二世: 很聰明(保住了腦袋)。
- 詹姆斯二世: 太傾慕天主教(逃離國家)。

關鍵要點: 政治穩定難以達成,因為國王渴求權力,而國會則力爭對稅收和法律的控制權。


主題二:宗教:衝突與異見,1625–88

在17世紀,宗教不僅僅是週日去哪間教會,它直接代表了你的政治立場。如果你去了「錯誤」的教會,你就會被視為叛亂分子或間諜。

1. 英格蘭教會與「勞德主義」

在查理一世統治下,大主教威廉·勞德 (William Laud) 將英格蘭教會變得非常形式化且「浮誇」(如安裝彩色玻璃、管風琴、移動祭壇位置)。許多人,特別是清教徒 (Puritans),對此深惡痛絕,因為這看起來太像天主教了。 類比:想像一下,一間學校的新校長突然要求全校師生必須穿燕尾服並遵守極度複雜的校規;有些學生會喜歡這種秩序,但大多數人會覺得這完全沒必要,簡直是「過火」。

2. 非國教徒的興起

非國教徒 (Nonconformists) 或稱異見者,是拒絕遵守英格蘭教會規矩的新教徒。這包括長老宗 (Presbyterians) 以及更激進的貴格會 (Quakers) 等群體。在查理二世和詹姆斯二世時期,這些人經常受到迫害(懲罰),因為政府擔心他們是政治叛亂分子。

3. 「天主教問題」

當時大多數英國人對天主教感到恐懼。他們將其與外國「暴君」(如法國國王)聯繫在一起。
- 反天主教情緒: 這導致了如《測試法案》(Test Act) 的出台,禁止天主教徒擔任公職。
- 排斥危機 (Exclusion Crisis): 這是一場巨大的政治鬥爭,國會試圖阻止天主教徒詹姆斯二世繼位。

你知道嗎?
當時對天主教徒的恐懼達到巔峰,1678年一名叫泰特斯·奧茨 (Titus Oates) 的人虛構了「教皇陰謀」(Popish Plot),聲稱天主教徒要暗殺國王。儘管這完全是謊言,卻引發了全國性的恐慌!

關鍵要點: 宗教緊張局勢是整個世紀政治火藥庫背後的燃料。


主題三:社會與智識挑戰,1625–88

當國王與國會鬥爭時,人們的生活方式和思想也在迅速改變。

1. 人口與貧困

人口迅速增長,這意味著更多人居住在倫敦等城市。然而,更多人也意味著更多貧困。政府利用《濟貧法》(Poor Laws) 來管理「應受救濟的貧民」(如老人、病患),並懲罰「流浪者」。

2. 「思想的激盪」

這是一個充滿「大腦洞」的世紀!人們開始質疑舊有的思考方式。
- 平等派 (The Levellers): 一個激進團體,主張所有男性享有平等的權利(在當時非常超前!)。
- 霍布斯 vs. 洛克: 托馬斯·霍布斯認為人性本「惡」,需要一位強勢的國王來維持秩序;約翰·洛克則主張人擁有天賦人權,若國王失職,人民有權推翻他。
- 科學革命:弗朗西斯·培根 (Francis Bacon) 等人物主張應通過實驗尋求真理。這導致了1660年皇家學會 (Royal Society) 的成立。

記憶小撇步:霍布斯 vs. 洛克
- Hobbes (霍布斯) = Hard/Harsh (強硬/嚴酷):需要強大的統治者。
- Locke (洛克) = Liberty/Laws (自由/法律):統治者需要人民同意。

關鍵要點: 英國正在成為一個更城市化、受教育程度更高且勇於質疑的社會。


主題四:經濟、貿易與帝國,1625–88

這正是英國開始成為全球超級大國的起點。

1. 農業與貿易

農民開始採用更好的技術(如作物輪作),意味著他們能以更少的人力種植更多食物。這使人們得以遷往城市,投身當時英國最大出口產業——紡織貿易

2. 帝國的成長

英國開始在北美加勒比地區(如牙買加)奪取土地。為了確保英國獲得所有利潤,國會通過了《航海法案》(Navigation Acts)
類比:《航海法案》就像一條「自家商店」規則——它強迫殖民地只能使用英國船隻進行買賣,使英國成為每一筆交易中都能抽成的「中間人」。

3. 金融革命

隨著貿易蓬勃發展,人們需要銀行保險(特別是為航海船隻投保)。倫敦成為了世界貿易中心,東印度公司 (East India Company) 也變得勢力龐大。

快速回顧:經濟
- 重商主義 (Mercantilism): 政府應控制貿易以獲取更多黃金的觀念。
- 三角貿易 (Triangular Trade): 涉及歐洲、非洲和美洲之間的一種高利潤(但殘酷)的貿易體系。

關鍵要點: 財富重心已從擁有土地的貴族轉移到倫敦的商人和企業家手中。


歷史詮釋:光榮革命(1688–89)究竟有多「革命性」?

在考試中,你需要評估光榮革命究竟帶來了多大的改變。如果覺得這部分很棘手也沒關係,歷史學家至今仍在爭論不休!

「它是革命性的」論點:
- 《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 明確限制了國王的權力。
- 《寬容法案》(Toleration Act, 1689): 終結了英格蘭教會的「宗教壟斷」(大多數新教徒現在可以自由崇拜)。
- 《三年法案》(Triennial Act, 1694): 保證國會必須每三年召開一次。國王再也不能無視他們了!

「它並不那麼革命性」論點:
- 社會秩序: 富人依然掌控大權;窮人並未獲得更多權利。
- 聖公會至上: 儘管變得更「寬容」,英格蘭教會依然是「主流」教會,天主教徒仍被排擠。
- 國王的權力: 國王依然選擇自己的大臣並主導外交政策。這還不是現代民主!

金融革命的逐步解釋:
1. 威廉三世與法國開戰(花費巨大!)。
2. 為了支付軍費,他需要巨額貸款。
3. 英格蘭銀行 (Bank of England) 於1694年成立,以管理這些「國家債務」。
4. 因為國會控制了財政,貸方感到更安全,經濟隨之增長。

詮釋的關鍵要點: 你認為這是一場「巨大變革」還是一次「微調」,取決於你關注的是法律(變動巨大)還是普通人的生活(變動較小)。


最後小貼士: 在撰寫這段時期的論述時,請隨時自問:「現在到底是誰握有權力——是國王還是國會?這與教會又有什麼關係?」 如果你能回答這些問題,你就已經離拿 A 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