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法院與審裁處的世界!
你有沒有好奇過,那些門口寫著「Court」(法院)的大樓裡面究竟在做什麼?為什麼有些律師戴著假髮,有些卻不用?在本章中,我們將探索英國司法制度如何判斷誰在說真話,以及如何解決爭端。理解這些內容至關重要,因為這正是我們社會確保能夠實現正義(justice)並捍衛法治(rule of law)的方式。
如果一開始覺得涉及太多法律術語也別擔心,我們將會一步步為你拆解!
1. 刑事法庭:審判罪案的地方
當有人被控觸犯法律(即刑事罪行,criminal offence)時,他們會被送往刑事法庭。在英格蘭和威爾斯,你需要了解以下兩種主要的法庭類型。
裁判法院(Magistrates' Court)
你可以把它想像成「日常」法庭。幾乎所有的刑事案件(約 95%)都是從這裡開始的。
這裡會發生什麼?
- 處理簡易程序罪行(summary offences)(較輕微的罪行,如交通違規或輕微毆打)。
- 沒有陪審團。相反,案件由三名裁判官(Magistrates,來自社區的志願者)組成的「法官席」或一名地方法官(District Judge)作出裁決。
- 他們的判刑權力有限(通常最高刑罰為 6 個月監禁)。
刑事法庭(Crown Court)
這裡是處理「大案件」的地方。如果罪行非常嚴重,案件就會升級到刑事法庭(Crown Court)審理。
這裡會發生什麼?
- 處理可公訴罪行(indictable offences)(嚴重罪行,如搶劫或謀殺)。
- 使用法官(Judge)和陪審團(Jury)。
- 陪審團(Jury,由 12 名普通公民組成)根據證據決定被告是「有罪」還是「無罪」。
- 法官(Judge)則負責裁定法律規則,如果被告罪名成立,則由法官負責判刑(sentence)(懲罰)。
快速複習:刑事法庭層級
1. 裁判法院:輕微罪行,無陪審團,由當地志願者審理。
2. 刑事法庭:嚴重罪行,12 人陪審團,專業法官審理。
記憶小撇步:
Magistrates(裁判官)= Minor(輕微)/ Mini(小型)罪行。
Crown(刑事法庭)= Complex(複雜)/ Critical(關鍵/嚴重)罪行。
重點摘要:刑事法庭旨在判定某人是否觸犯法律,並透過判刑來保護公眾。
2. 民事法庭:解決爭議
民事法並非關於「罪案」,而是關於個人或組織之間的糾紛(disputes)。例如,如果有人欠你錢,或者公司賣給你一輛壞車卻拒絕維修,這些都屬於民事問題。
郡法院(County Court)
大多數民事案件都在這裡處理。它處理的問題包括追討債務(debt recovery)、個人受傷(personal injury)和家庭問題(family issues)(如離婚或子女監護權)。
高等法院(High Court)
這是處理金額最龐大或最複雜的民事案件的地方。如果涉及數百萬英鎊,或者法律爭議點非常困難,案件就會轉到這裡。
類比說明:
想像你和鄰居因為圍欄問題發生爭執。郡法院(County Court)就像是找老師來解決操場上的吵架;而高等法院(High Court)就像是一場涉及專家、後果嚴重的國際大型辯論!
重點摘要:民事法庭就像是處理人與人之間爭議的「裁判」,幫助決定誰對誰錯,並確定補救措施(如賠償)。
3. 審裁處與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
有時候,走完整個法庭程序太慢、太貴,或者太令人恐懼。這就是審裁處(tribunals)和調解(mediation)派上用場的時候。
審裁處(Tribunals)
審裁處是一種處理特定法律領域的特殊法庭。它們比刑事法庭(Crown Court)的程序較不正式,但其裁決同樣具有法律約束力。
常見的審裁處類型:
- 就業審裁處(Employment Tribunals):處理不公平解僱或職場歧視問題。
- 入境審裁處(Immigration Tribunals):處理簽證或政治庇護的上訴。
- 社會保障審裁處(Social Security Tribunals):處理福利金糾紛。
審裁處的小組成員通常由一名具備法律資格的主席和兩名「非法律專業成員(lay members)」組成,後者是該特定領域的專家(例如就業案件中會有一位人力資源專家)。
調解(民事糾紛解決)
調解是一種無需法官作出最終裁決即可解決糾紛的方法。一位獨立的人士(調解員,mediator)會協助雙方溝通,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協議。
你知道嗎?
使用調解可以節省數千英鎊的法律費用!法庭通常會鼓勵人們在正式審訊前嘗試調解。
重點摘要:審裁處就特定問題(如工作)提供專家意見的裁決,而調解則透過溝通幫助人們自己解決問題。
4. 公民在司法體系中的角色
英國司法體系不僅依賴律師和法官,更依賴普通市民。這是民主(democracy)至關重要的一部分。
1. 陪審員(Jurors):
在刑事法庭(Crown Court)中,12 名公民會被隨機挑選擔任陪審團。他們代表公眾的「常識」。他們負責聆聽事實,並在「排除合理懷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的前提下決定被告是否有罪。
2. 裁判官(Magistrates):
他們是無薪志願者。你不需要法律學位也能成為裁判官!他們受過培訓,負責處理地區案件,確保法律在社區中被公平執行。
3. 審裁處成員(Tribunal Members):
具備特定專業知識的公民(如醫生或企業主)會加入審裁小組,就案件提供專家意見。
常見的誤區:
不要將法官(Judge)與裁判官(Magistrate)搞混。法官是高薪的法律專業人士;而裁判官通常是來自當地的志願者(儘管其中一些是專業的地方法官)。
重點摘要:公民不只是旁觀者;他們是司法體系的核心,確保「普通人」對如何實現正義擁有話語權。
總結檢查清單:你準備好考試了嗎?
- 你能說出兩個主要的刑事法庭名稱嗎?(裁判法院及刑事法庭)
- 你知道哪個法庭使用陪審團嗎?(刑事法庭)
- 你能解釋審裁處的用途嗎?(針對就業或入境等特定領域)
- 你了解民事法與刑事法的區別嗎?(民事 = 爭端;刑事 = 違反國家法律)
- 你能描述公民在系統中扮演的一個角色嗎?(陪審員或裁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