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知識論的世界!
歡迎來到 AQA 哲學之旅的第一站!知識論 (Epistemology) 簡而言之就是「關於知識的理論」。在這一章中,我們將探討歷史上最古老的問題之一:「什麼是知識?」
如果起初覺得這些概念有點「後設」也不用擔心。我們每天都在使用「知道」這個詞,但你很快就會發現,要精確定義它的含義遠比看起來困難!讀完這份筆記後,你將了解不同類型的知識,以及哲學家爭論了數個世紀的著名「三要素論」。
1. 三種知識類型
在定義知識之前,我們必須意識到「知道」一詞在用法上有三種區別。想像你要去聽一場音樂會:
A. 能力知識 (Knowledge-how)
這指的是知道如何 (how) 做某事。例如,知道如何彈吉他或如何騎腳踏車。你不需要用言語解釋;你只需要擁有這項技能即可。
B. 親知知識 (Knowledge-of / Acquaintance Knowledge)
這指的是對某事或某人的熟悉 (of)。例如,「我認識我最好的朋友」或「我熟悉倫敦」。這涉及與你所談論對象的直接接觸或熟識。
C. 命題知識 (Knowledge-that / Propositional Knowledge)
這就是本課程中哲學家最關心的類型。它指的是知道某個命題 (that) 是事實。例如,「我知道法國的首都是巴黎」。命題 (Proposition) 是一個可以判斷為真或假的陳述。
快速回顧:「知道 2 + 2 = 4」屬於哪種知識?如果你回答命題知識,那就完全正確!
重點小結:在知識論中,當我們問「什麼是知識?」時,我們幾乎總是在討論命題知識。
2. 我們該如何定義知識?
你該如何定義一個概念呢?現代哲學家 Linda Zagzebski 認為,一個好的定義應該避免「權宜之計 (ad hoc)」(僅為了修正某個特定問題而硬湊出來的定義)。她主張知識是一種認知成就 (cognitive achievement),我們應該尋求知識的「真實本質」,就像科學家將水定義為 \( H_2O \) 一樣。
3. 三要素論 (JTB)
兩千多年來,許多哲學家都遵循柏拉圖的觀點,即知識由三個「成分」組成。這被稱為三要素論 (Tripartite View),因為它包含三個部分。該理論主張命題知識就是證成的真信念 (Justified True Belief, JTB)。
根據這種觀點,你 (S) 知道一個命題 (p),若且唯若:
1. 信念條件:你確實相信 p 是真的。
2. 真理條件:p 在現實世界中確實是真的。
3. 證成條件:你有充分的理由或證據來相信 p。
必要條件與充分條件
這是考試中非常重要的「哲學術語」:
• 個別必要 (Individually Necessary):這三個部分缺一不可。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個,你就沒有知識。(例如:如果一個命題是假的,你就不能「知道」它)。
• 共同充分 (Jointly Sufficient):如果你同時擁有這三個條件,那就足夠了。你不需要任何額外的東西。
類比:想像做蛋糕。麵粉、雞蛋和糖是必要的。如果你集齊了這些材料(並把它們烤熟!),它們就是製作蛋糕的充分條件。
重點小結:三要素論認為知識 = 證成 + 真理 + 信念。
4. 三要素論面臨的問題
哲學的精髓就在於挑戰理論中的漏洞!目前有兩種主要方式來攻擊 JTB 定義:
A. 這些條件真的是「必要」的嗎?
有些人認為,你可以在不具備所有三個條件的情況下擁有知識。例如,你能否在不「相信」的情況下「知道」某事?想像一個學生在測驗時非常緊張,以為自己只是在亂猜答案,但結果每一題都對。即使他們覺得自己不「相信」這些答案,他們是否算「知道」答案呢?
B. 這些條件是「充分」的嗎?(蓋提爾問題)
1963 年,埃德蒙·蓋提爾 (Edmund Gettier) 發表了一篇徹底改變哲學界的短文。他證明了即使你擁有證成的真信念,仍可能因為運氣成分而無法構成知識。
著名的例子(簡化版):
想像史密斯和瓊斯正在應徵同一份工作。史密斯被老闆告知瓊斯會得到這份工作。同時,史密斯數過瓊斯口袋裡的硬幣有 10 枚。於是史密斯形成了一個信念:「那個會得到工作的人口袋裡有 10 枚硬幣。」
結果最後是史密斯得到了工作,而巧合的是,史密斯口袋裡剛好也有 10 枚硬幣。史密斯的信念是真的,而且他也是被證成的(他有證據支持),但我們不會說他「知道」這件事。他只是運氣好而已!
你知道嗎?蓋提爾的論文只有三頁長,但它卻是現代哲學界最著名的著作之一!
5. 修補知識定義(後蓋提爾回應)
蓋提爾提出挑戰後,哲學家嘗試「修補」JTB 定義。以下是 AQA 課程大綱要求你掌握的四種方式:
1. 無誤論 (Infallibilism)(強化證成)
該觀點認為,要構成「證成」,該信念必須不可能出錯。如果有一丁點出錯的可能性(例如 1%),那就不是知識。
問題:這會導致幾乎沒有什麼東西可以被稱為知識!我們將不得不承認我們其實幾乎「什麼都不知道」。
2. 無錯誤引理 (No False Lemmas, J+T+B+N)
「引理 (lemma)」是哲學中對「論證步驟」的專業稱呼。此觀點認為知識是 JTB,但你的證成不能建立在虛假的基礎上。在史密斯與瓊斯的例子中,史密斯的推論依賴於「瓊斯會得到工作」這個錯誤前提。因此,這並不構成知識。
3. 可靠論 (Reliabilism, R+T+B)
這將「被證成」改為「可靠形成」。知識是由可靠的過程(例如高品質的溫度計或你自己的視覺)所產生的真信念。
記憶小撇步:想像一部可靠的車——它能始終如一地載你到達真理的彼岸!
4. 知識論上的德行 (Epistemic Virtue, V+T+B)
歐內斯特·索薩 (Ernest Sosa) 認為知識是一種「美德」行為。他用射箭的 AAA 評級來解釋:
• 精確 (Accurate):射中目標了嗎?(信念是真的嗎?)
• 敏捷 (Adroit):射箭的技巧高超嗎?(信念是由高超的思維形成的嗎?)
• 適當 (Apt):是因為技巧高超才射中目標嗎?(真理不只是靠運氣)。
知識就是一種適當的 (Apt) 信念。
快速總結表:
• JTB:證成的真信念(經典觀點)。
• +N:無錯誤引理(沒有虛假的推理步驟)。
• 無誤論:證成必須 100% 確定。
• 可靠論:用可靠的過程取代證成 (J)。
• 德行論:通過智力技巧獲得的真理(適當性)。
常見錯誤:別把「無誤論 (Infallibilism)」和「可靠論 (Reliabilism)」搞混了。無誤論要求絕對確定(沒有出錯的可能),而可靠論只要求可靠的方法(它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有效)。
重點小結:哲學家們仍在爭論完美的定義是什麼,但大多數人都同意,「運氣」(如蓋提爾案例)不應被算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