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政治權力的世界!
你有沒有想過,英國到底是誰在當家作主?是首相嗎?是國王嗎?還是其實是你?在本章中,我們將探索政治權力如何像一個巨大的披薩一樣被分配。有些人分到的部分比較大,但每個人都在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別擔心,如果起初覺得有點混亂也不要緊——政治有它自己的一套語言,我們會把它拆解成簡單易懂的部分!
1. 我們如何賦予權力:選舉與投票
在民主制度中,權力源於公民(也就是你!)。我們透過投票將權力交給政治人物。
領先者當選制 (First Past the Post, FPTP)
這是英國大選所採用的制度。英國被劃分為 650 個區域,稱為選區 (constituencies)。在每個選區中,獲得最多票數的候選人即勝出,並成為國會議員 (MP - Member of Parliament)。
比喻:把它想像成一場賽跑。你不需要打破世界紀錄;你只需要比身後的人早一步衝過終點線,就能贏得整場比賽!
比例代表制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PR)
英國的其他一些選舉採用不同的制度,政黨獲得的席位數量與其獲得的選票百分比相符。
快速比較:
• 領先者當選制 (FPTP): 制度簡單,通常能產生強勢政府,但小黨很難贏得席位。
• 比例代表制 (PR): 對小黨較公平,但可能會導致「弱勢」政府,沒有單一政黨能完全主導。
快速複習:
• 大選通常每五年舉行一次。
• 公民在選舉期間擁有權力,因為他們選擇誰來代表自己。
2. 權力的「三大」分支
為了防止任何人成為獨裁者,英國將權力分為三個分支。這通常被稱為權力分立 (Separation of Powers)。
1. 立法機關 (The Legislature, 國會): 「法律制定者」。他們討論、辯論並投票表決新法律。
2. 行政機關 (The Executive, 政府): 「執行者」。這是由首相及其內閣組成,負責處理國家日常事務。
3. 司法機關 (The Judiciary, 法官): 「法律審核者」。他們確保法律得到公平的執行。
記憶小撇步: 記住 E.L.J.
Executive (行政機關) = Enforces laws (執行法律)。
Legislature (立法機關) = Legalises laws (制定法律)。
Judiciary (司法機關) = Judges laws (審判法律)。
3. 國會:下議院與上議院
英國擁有兩院制 (bicameral) 國會,意思就是它有兩個「議會」或「院」。
下議院 (House of Commons)
這裡是 650 位國會議員 (MPs) 議事的地方。他們由我們選出。他們的主要職責是代表他們的選區(投給他們的當地社區)、辯論重大議題,以及審議 (scrutinise)(嚴格監督)政府的施政。
上議院 (House of Lords)
上議院成員並非由公眾選舉產生。他們通常是商界、科學界或法律界的專家。他們的工作是複核下議院通過的法律,並提出改進建議。
君主制 (The Monarchy)
國王是我們的國家元首,但他實際上幾乎沒有政治權力。他的角色主要是儀式性的,例如簽署法律(御准 Royal Assent)以及會見各國領導人。
你知道嗎?
有一位被稱為黑杖傳令官 (Black Rod) 的官員,在國會開幕大典時,下議院會在他面前將大門關上!這是一個傳統,用以表明國會獨立於國王之外。
4. 政府:誰在當家?
政府是由在下議院贏得最多席位的政黨組成的。
首相與內閣
勝選政黨的領袖會成為首相 (Prime Minister, PM)。他們會挑選一群資深國會議員,任命為負責特定領域(如衛生或教育)的大臣 (Ministers)。這個群體被稱為內閣 (Cabinet)。
公務員體系 (The Civil Service)
雖然政治人物來來去去,但公務員體系會留下來。他們是在幕後工作,確保政府運作順暢的人員。他們必須保持中立——在政治上不能選邊站。
常見錯誤:
不要將國會 (Parliament) 與政府 (Government) 搞混!
• 國會 = 來自所有政黨的 650 位議員(就像整個學校)。
• 政府 = 僅指執政黨(就像校長和資深教職員)。
5. 制衡權力(問責制)
我們如何確保政府不會為所欲為?我們使用審議 (scrutiny)。
• 質詢時間 (Question Time): 國會議員每週都有機會向首相和大臣提出尖銳的問題。
• 專責委員會 (Select Committees): 由一小群議員組成,深入調查特定問題(例如火車為何誤點),並撰寫報告。
• 辯論: 議員在下議院就新想法進行正反辯論。
• 反對黨 (The Opposition): 國會中第二大黨的工作是指出政府的錯誤,並提出更好的方案。
總結:權力在哪裡?
回到我們的大問題!
• 公民: 在選舉時透過選擇代表自己的人來掌握權力。
• 國會: 透過制定法律和監督政府工作來行使權力。
• 政府: 透過治理國家和決定如何運用我們的稅收來行使權力。
重點結論: 在英國,權力是共享的。這種「制衡」體系確保沒有單一個人或群體能夠完全掌控我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