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犯罪心理学 (Forensic Psychology)!
欢迎!在这个章节,我们将深入探索心理学与法律体系交汇的迷人世界。犯罪心理学 (Forensic Psychology) 的核心在于运用心理学理论来理解人们为什么会犯罪,以及我们该如何侦破案件或帮助罪犯更生。如果你曾经看过犯罪剧,并好奇他们是如何为杀人犯进行“侧写”(profiling),或者为什么有些人看起来“天生就是坏人”,那么你找对地方了!如果某些生物学或认知心理学的理论起初看起来有点深奥,别担心——我们会把它们拆解成简单易懂的小单元。
1. 罪犯侧写 (Offender Profiling)
当案件发生但缺乏明确的嫌疑人时,警方会使用罪犯侧写 (offender profiling)。这是一种用来缩小嫌疑人名单的“搜索工具”。主要有两种执行方式:
类型学方法 (由上而下法 / Top-Down Approach)
这种方法起源于美国联邦调查局 (FBI)。他们访谈了 36 名连环杀手,并判定罪犯通常属于以下两种“类型”之一:
- 组织型罪犯 (Organised Offenders): 这些人会精心策划犯罪。他们通常智商较高,有稳定工作,且在案发现场留下的证据极少。他们习惯在犯案后“清理”现场。
- 非组织型罪犯 (Disorganised Offenders): 这类罪犯的犯案过程混乱且未经周详计划。罪犯的智商可能较低,处于失业状态,且会留下大量线索(如 DNA 或凶器)。
比喻:将组织型罪犯想象成一位将一切准备得完美无瑕的专业厨师,而非组织型罪犯则像是一个半夜做宵夜、把厨房弄得一团乱的人!
数据驱动方法 (由下而上法 / Bottom-Up Approach)
这种在英国相当流行的方法不会预设固定的“类型”,而是利用数据和统计资料来构建罪犯的特征。
- 调查心理学 (Investigative Psychology): 利用电脑数据库分析过去犯罪的模式,以预测罪犯的行为。
- 地理侧写 (Geographical Profiling): 这项研究观察犯罪发生的“地点”。大多数罪犯倾向在靠近住处的地方作案。圆环理论 (Circle Theory) 建议,如果将一系列犯罪地点画一个圆,罪犯很可能就住在圆心附近。
快速复习:由上而下法 (Top-Down) 使用的是“预设类别”(组织型/非组织型),而由下而上法 (Bottom-Up) 则使用“原始数据”和“地点”来寻找罪犯。
2. 生物学解释:罪犯是天生的吗?
一些心理学家认为,某些人的生物构造天生就“设定”他们会去犯罪。
遗传学 (Genetics)
科学家透过研究双胞胎和被领养的孩子,观察犯罪行为是否会在家族中遗传。他们发现了两个可能与暴力犯罪有关的特定基因:
- MAOA 基因: 控制多巴胺和血清素(与攻击性有关)。
- CDH13 基因: 与物质滥用和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 (ADHD) 有关。
神经学解释 (Neural Explanations)
这部分探讨的是大脑结构。患有反社会人格障碍 (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 APD) 的人(通常被称为心理变态者)在大脑上表现出差异:
- 前额叶皮质 (Prefrontal Cortex): 大脑中控制情绪和行为的部分。APD 患者这里的活动通常较少,使他们更容易冲动。
- 镜像神经元 (Mirror Neurons): 当我们看到别人痛苦时,大部分人会产生“同理心”。对于罪犯来说,这些神经元可能只有在他们“想要”时才会启动,这意味着他们不会自然地对受害者感到难过。
你知道吗? 即使某人拥有“战士基因”或大脑结构不同,并不代表他们一定会成为罪犯。环境因素仍然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3. 心理学解释
如果犯罪不只是生物学的问题,那么心理层面又发生了什么事?
艾森克 (Eysenck) 的犯罪人格理论
汉斯·艾森克认为人格是生物性的,但会导致特定的行为。他提出了三项特质,你可以记住 PEN 这个词:
- P - 精神病态倾向 (Psychoticism): 冷漠、具攻击性且缺乏同理心。
- E - 外向性 (Extraversion): 追求刺激,且不容易从错误中学习。
- N - 神经质 (Neuroticism): 紧张、容易受惊且反应过度。
艾森克认为“犯罪人格”在这三项的得分都很高(高 P、高 E、高 N)。
认知心理学解释 (Cognitive Explanations)
这探讨的是罪犯如何“思考”。主要分为两部分:
- 道德推理层次 (Level of Moral Reasoning): 科尔伯格 (Kohlberg) 指出,罪犯通常拥有较“低”的道德层次。他们只在意规避惩罚或获得奖励,而不是考量什么对社会才是“正确”的。
- 认知扭曲 (Cognitive Distortions): 这是大脑为了合理化犯罪而使用的“小把戏”:
- 敌意归因偏差 (Hostile Attribution Bias): 认为每个人都对你不利。如果有人看你一眼,你就假设对方想找麻烦。
- 最小化 (Minimalisation): 低估犯罪的严重性。例如:“我只是从大商店偷点东西,他们根本不会发现钱少了。”
差异结交理论 (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Theory)
这是一个比较花哨的说法,意思就是“你会从你相处的人身上学习”。如果你花很多时间与那些认为犯罪没什么大不了的人在一起,你就会学习到犯罪的态度以及从事犯罪的技术性技能。
4. 应对犯罪行为
当罪犯被捕后,我们该如何处理?
监禁判决 (Custodial Sentencing)
监狱的主要目的是四个:
- 威慑 (Deterrence): 阻止人们去犯罪。
- 隔离/无能化 (Incapacitation): 将罪犯关起来以保护公众安全。
- 报应 (Retribution): 让罪犯为其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报复)。
- 更生 (Rehabilitation): 教导罪犯新技能,让他们出狱后不再犯罪。
常见错误: 学生常忘记监狱会产生心理影响。机构化 (Institutionalisation) 指的是囚犯变得过于适应监狱规律,以至于无法再适应外部世界的生活。
对罪犯的治疗方式
- 行为矫正 (Behaviour Modification): 使用代币经济 (Token Economies)。囚犯若表现良好可获得“代币”(如积分),并用来换取奖励(如额外的通话时间)。这运用了操作制约 (Operant Conditioning)。
- 愤怒管理 (Anger Management): 这是一种认知治疗。它教导罪犯辨识引起愤怒的“触发点”,并提供在诉诸暴力前冷静下来的技巧。
- 修复式正义 (Restorative Justice): 罪犯不再只是坐在牢房里,而是与受害者见面。这有助于让受害者感受到被倾听,并让罪犯亲眼看见其行为对“人类”造成的真实代价。
重点总结: 处理犯罪不仅仅是为了惩罚,更是为了改变行为。虽然监禁(监管)很常见,但像愤怒管理这样的心理治疗尝试修正犯罪的根源。
如果觉得内容很多也不用担心!只要记得把“侧写”和“解释”分开记忆,你一定会做得很好。记得用 PEN 记忆法对应艾森克,用 圆环理论 对应地理侧写,其余的内容就会自然串联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