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香港法律基础!
各位准会计师你好!欢迎踏出掌握商业及公司法的第一步。在我们深入探讨商业“规则”之前,必须先了解这场“竞赛场地”。本章将探讨香港法律环境的主要特征。如果法律对你来说像是一种外语,不必担心——我们会将其拆解为简单、日常的概念。读完这些笔记后,你将了解香港的法律是如何制定的、由谁制定,以及法院如何维持香港的公平公正。
1. 宪制框架:“一国两制”
关于香港,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拥有独特的法律地位。自 1997 年 7 月 1 日起,香港成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SAR)。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香港保持其自身的法律体系,这与中国内地所使用的体系有所不同。
《基本法》
你可以将《基本法》视为香港的“最高规则书”或宪法。它是本市最具权威的法律,香港制定的任何其他法律都必须符合《基本法》。如果某项法律与《基本法》相抵触,即属无效。
你知道吗?《基本法》保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直至 2047 年)。
重点总结:
《基本法》是香港的最高权威,并保护我们基于普通法(Common Law)的独立法律体系。
2. 法律的渊源:规则从哪里来?
法律并非凭空出现。在香港,它们来自四个主要“成分”:
1. 《基本法》: 如前所述,所有法律的“老大哥”。
2. 成文法(条例): 这些是由立法会(LegCo)通过的成文法律。例如,《公司条例》就是一项条例。你将学习的大多数商业法律都是成文法。
3. 普通法与衡平法: 这是“法官制定的法律”。这些规则不是由政客写在书里的,而是来自数百年来法官在法院案件中作出的裁决。
4. 中国习俗法: 仅占法律极小的一部分,主要适用于新界的家庭或土地事务(商业法通常不会考,但了解一下也无妨!)。
类比时间:法律的食谱
想象法律就像一个蛋糕。成文法是食谱中写明的具体说明(立法机关)。普通法则是代代相传的“智慧”,教你如何完美地烘焙它,即使这些技巧并未写在书上。要做出完美的成品,两者缺一不可!
快速复习:普通法与衡平法
从历史上看,普通法非常严格。如果你没有遵循确切的程序,就会败诉。衡平法(Equity)的发展旨在追求更“公平”。今天,两者已经融合。如果严格的普通法规则与公平的“衡平法”规则发生冲突,则衡平法优先(获胜)。
3. 司法先例原则(遵循先例)
这个术语听起来很高级,其实意思就是“遵守已决事项”。它是法律界的“跟随领袖”规则。
它是如何运作的:
当高级法院对法律问题作出裁决时,所有下级法院在未来处理事实相似的案件时,必须遵循该裁决。这提供了确定性和一致性。试想如果每位法官都可以自订规则,商业运作将变得寸步难行!
你必须知道判决书的两个部分:
1. 判决理由 (Ratio Decidendi):(“裁决的理由”)。这是具有约束力的部分,其他法院必须遵守。
2. 附带意见 (Obiter Dicta):(“顺带提及的话”)。这些是法官作出的额外评论。它们不具备约束力,但可以作为未来案件的参考或具说服力的论点。
记忆小技巧:
Ratio = Rule(你必须遵守的规则)。
Obiter = Opinion(仅供参考的意见)。
重点总结:
遵循先例 (Stare Decisis) 确保了法律的可预测性。上级法院引领方向,下级法院依循办理。
4. 权力分立
为了防止任何个人或团体拥有过大的权力,香港政府分为三个部门。你可以将其视为一种“制衡”系统。
1. 行政机关: 由行政长官领导。他们负责执行和“运作”政府。
2. 立法机关(立法会): 他们辩论并通过成文法(条例)。
3. 司法机关(法院): 他们解释法律并解决纠纷。他们必须保持独立——这意味着政府不能指示法官如何判决案件。
要避免的常见误区:
学生经常认为政府制定法律。事实上,是立法会制定法律,而当发生争议时,由司法机关来解释这些法律的含义。
5. 法治
这是香港的核心价值。这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即使是政府或最富有的亿万富翁——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必须清晰、公开,并由独立的法院公平地执行。
6. 香港法院等级制度
并非所有法院地位都相同。它们像梯子一样排列。如果你在较低级别败诉,可能有机会“上诉”(向上一级申诉)。
阶梯(从高到低):
1. 终审法院 (CFA): 香港的最高法院,没有更高的申诉地点。
2. 高等法院: 分为两个部分:
- 上诉法庭: 处理下级法院的上诉。
- 原讼法庭: 处理非常严重的民事和刑事案件。
3. 区域法院: 处理中等规模的案件(例如涉及 75,000 港元至 300 万港元的金钱索赔)。
4. 裁判法院: 最底层级,处理轻微罪行,且每天受理的案件数量最多。
如果这看起来很复杂,不用担心: 你不需要死记硬背每个法院的所有金额上限,但你必须知道终审法院是最高权威,其裁决对下级所有法院均具约束力!
快速复习:法院等级制度
• 终审法院: 最终大 Boss。
• 高等法院: 中层(处理严肃案件)。
• 区域/裁判法院: 入门级法院。
本章精华总结
1. 《基本法》是我们在“一国两制”下的宪制文件。
2. 普通法基于法官制定的先例(过往案例)。
3. 成文法是由立法会撰写的法律。
4. 遵循先例 (Stare Decisis) 意味着下级法院需遵循上级法院的裁决。
5. 司法机关独立于政府之外,以确保公平(法治)。
恭喜你!你已经完成了香港法律体系的基础概念。现在你可以开始探索这些法律如何具体应用到商业世界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