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犯罪与惩罚”!

在本章中,我们将踏上一段跨越 1,000 年的英国历史旅程。我们将见证人们对“对”与“错”的观念如何演变,警察制度如何从普通的邻里互助发展成高科技执法部队,以及惩罚方式如何从刽子手的斧头演变为现代监狱。历史是关于人的故事,而要了解人性,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观察社会如何对待那些犯规的人!

第一节:中世纪英格兰(约 1000 年至约 1500 年)

在中世纪,并没有专业的警察队伍。相反,当地社区负有维持秩序的责任。如果你不协助缉拿罪犯,你自己也会惹上大麻烦!

1. 定义犯罪

犯罪通常分为三类:
1. 针对个人的犯罪: 如肢体袭击或谋杀。
2. 针对财产的犯罪: 如盗窃或纵火。
3. 针对权威的犯罪:叛国罪(背叛国王)。

社会性犯罪(Social Crimes): 这是指当时社会上许多人并不觉得是“错”的犯罪。一个很好的例子是盗猎(在国王的土地上狩猎)。人们认为国王“拥有”那些一直生活在那里的鹿是不公平的。

诺曼征服(1066 年): 当“征服者威廉”掌权后,他引入了森林法(Forest Laws)。这些法律将英格兰 30% 的土地划为“皇家森林”。如果你未经许可在那里狩猎被抓,可能会被斩断手指,甚至被弄瞎双眼!

2. 执法方式

当时的执法是集体性的。这意味着这是整个村庄的共同责任。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一个小组作业,如果其中一个人搞砸了,全组都要被罚留堂!

  • 十户联保(Tithings): 由 10 名男子组成的小组。如果其中一人违法,其他人必须将他押送至法庭,否则就要一起缴纳罚款。
  • 追捕呐喊(Hue and Cry): 如果发生犯罪,受害者会大声呼救。所有听到的人都必须放下手边的工作,合力追捕罪犯。
  • 教区巡警(Parish Constable): 一名无薪的志愿者,利用空闲时间负责维护治安。

3. 惩罚

惩罚的目的是为了威慑(吓阻人们以免他们犯罪)和报复(对罪犯进行“报应”)。

  • 血亲赎金(Wergild): 这是一种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制度,向受害者家属支付罚金,以阻止“血亲复仇”(各个家族因复仇而互相杀戮)。诺曼人后来废除了这一制度,并坚持将罚款上缴给国王。
  • 死刑(Capital Punishment): 剥夺生命。
  • 肉刑(Corporal Punishment): 施加身体痛苦,例如将犯人关入脚镣架(stocks)或处以鞭刑。

4. 个案研究:教会的影响

教会与当时非常有权势,并有自己处理罪案的方式:

  • 教士特权(Benefit of Clergy): 如果你能读出一段特定的圣经经文(称为“免死经文”),你就可以在教会法庭受审,这比国王的法庭宽容得多。
  • 避难权(Sanctuary): 如果罪犯躲进教堂,当局在 40 天内不得逮捕他们。

快速回顾箱:
- 没有警察?使用十户联保追捕呐喊
- 诺曼人改变法律以彰显权威(森林法)。
- 教会是某些人的“免死金牌”(教士特权)。

重点总结: 中世纪的法律是关于社区共同合作,以威慑手段让民众循规蹈矩。


第二节:近代早期英格兰(约 1500 年至约 1700 年)

这是一个巨大变革的时代——宗教在变,越来越多的人移居城市。如果觉得这部分复杂也不用担心;只要记住,恐惧是当时政府实行统治的主要手段。

1. 新的犯罪与旧的恐惧

由于宗教和社会的发展,当时有两大类犯罪显著增加:

  • 异端罪(Heresy): 反对国家官方宗教。由于宗教立场会随着国王或女王的更迭而改变,你可能昨天是英雄,今天却成了罪犯!
  • 叛国罪: 由于宗教阴谋(如火药阴谋),政府对叛乱者感到极度恐惧。
  • 流浪罪(Vagabondage): 指无家可归且失业的“罪行”。城市居民担心这些“强壮的乞丐”会抢劫他们。
  • 巫术(Witchcraft): 人们对魔鬼感到痴迷,法律甚至将巫术定为死罪。

2. 执法与“血腥法典”

  • 城镇守望员(Town Watchmen): 手持铃铛和灯笼在夜间巡逻城市。虽然效率不高(通常是年长者且薪资微薄),但这是迈向现代警察队伍的一步。
  • 血腥法典(The Bloody Code): 到 17 世纪末,可判处死刑的罪行数量大幅增加(哪怕是偷一条面包!)。其核心想法是:用绞刑架的威胁来遏制犯罪。
  • 流放(Transportation): 将罪犯送到殖民地(如美洲)劳动,成为不直接处死罪犯的“处置”方式。

3. 个案研究

  • 火药阴谋者(1605 年): 他们试图炸毁国会。他们的惩罚是绞刑、剖腹与分尸(Hanging, Drawing, and Quartering)——这是一种公开且残酷的警告。
  • 马修·霍普金斯(Matthew Hopkins): 被称为“猎巫将军”。他利用内战时期的混乱,以“巫术”为借口处决了数百名无辜者。

记忆小撇步:血腥法典想象成一位对微小错误都要处以周六留堂处罚的老师——它就是为了让你恐惧到不敢犯错!

重点总结: 政府之所以使用极端惩罚(血腥法典),是因为他们当时缺乏一支真正的警察队伍来逮捕罪犯。


第三节:18 与 19 世纪的英国(约 1700 年至约 1900 年)

一切都在这里发生了改变!工业革命带来了大型城市,而大型城市需要新的缉捕罪犯方法。

1. 犯罪类型的转变

  • 公路抢劫: 乘坐马车的人成了容易下手的目标。随着交通增加,此类犯罪随之增长,但当道路变得繁忙且银行开始使用支票代替黄金后,它便逐渐消失。
  • 走私: 未缴税进口茶叶、白兰地和蕾丝。和盗猎一样,这属于社会性犯罪——许多人喜欢便宜的商品!
  • 托尔普德尔殉道者(Tolpuddle Martyrs): 一群组建“工会”的劳工。政府因极度恐惧工人的力量,将他们流放到澳洲。

2. 警察制度的诞生

  • 菲尔丁兄弟: 他们在伦敦建立了鲍街奔跑者(Bow Street Runners)。他们是第一批进行罪犯“追踪”并保存记录的人。
  • 罗伯特·皮尔(Robert Peel): 1829 年,他建立了大都会警察局(Metropolitan Police)。因为他的名字,警察被昵称为“Bobbies”。
  • CID: 刑事调查部(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随后成立,专门侦办“悬案”。

3. 监狱改革

人们开始思考,监狱应该是用来改造罪犯,而不仅仅是惩罚他们。

  • 约翰·霍华德与伊丽莎白·弗莱: 他们视察了污秽的监狱,并主张改善牢房清洁、提供更好的食物以及男女分开关押。
  • 本顿维尔监狱(Pentonville Prison): 作为“模范”监狱建造。它采用单独监禁制度(Separate System)——囚犯被单独关在牢房内祈祷并反思罪行。常见误区:学生常以为这很“人道”。事实上,极度的寂静与孤立导致许多囚犯精神失常。

重点总结: 这一时期见证了“血腥”惩罚的终结,以及专业化警察与组织化监狱的开始。


第四节:现代英国(约 1900 年至今)

今天,我们专注于预防,并运用科学来捕捉罪犯。

1. 现代犯罪

  • 新兴犯罪: 驾驶违规(超速)、毒品犯罪,以及种族犯罪(基于种族的仇恨言论或暴力)。
  • 延续性: 盗窃和走私依然存在,但现在它们透过互联网发生(网络犯罪)。

2. 现代执法

  • 技术: DNA 检测、闭路电视(CCTV)和指纹鉴定彻底改变了我们缉捕罪犯的方式。
  • 邻里守望相助(Neighbourhood Watch): “追捕呐喊”的现代版本,由邻居互相照应。

3. 废除死刑与替代方案

  • 死刑: 在 1960 年代被废除。德里克·本特利案(Derek Bentley case)(一名有学习障碍的男子被绞死)是公众要求废除的重要原因。
  • 监狱: 今天我们有开放式监狱(低安全级别)和青少年犯罪机构,将青少年与成年罪犯隔离。
  • 非拘禁惩罚: 例如社区服务令或电子脚镣。

4. 个案研究:良心反对者

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有些男子因宗教或信念拒绝参战。在一战中,他们常受到严厉对待(入狱甚至判死刑)。到了二战,政府变得更为“宽容”,允许他们从事救护车司机等非战斗工作。

快速回顾箱:
- 1960 年代:死刑废除。
- DNA 和 CCTV = 更难遁形。
- 新兴犯罪 = 交通违规与毒品。

重点总结: 今日的惩罚不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更生改造,并运用科技来预防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