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則 IV 簡介:對僱主的責任

歡迎來到 CFA Level III 職業道德課程中最具實務意義的部分之一!準則 III 側重於你與客戶的關係,而準則 IV 則將焦點轉向你的「自家陣營」——你的僱主。

你可以將這項準則視為成為一名專業「團隊成員」的行為守則。它確保你不會利用僱主的資源謀取私利、不會讓僱主陷入困境,並且如果你處於領導職位,要切實履行領導職責。在 Level III 的考試中,你需要能夠敏銳地察覺學員的行為何時從「雄心勃勃」轉變為「不道德」。

準則 IV(A):忠誠 (Loyalty)

忠誠的核心思想是:在與就業相關的事務中,你必須為僱主的利益行動,不得剝奪僱主利用你的技能和能力所能獲得的利益。你不應洩露機密資訊,或以其他方式損害你的公司。

1. 獨立執業(即「副業」)

如果你想開展與僱主有競爭關係的副業,你必須獲得僱主以及該業務對象(個人或實體)的書面同意
類比: 想像你在一家高級餅店工作。除非你的老闆書面同意,否則你不能在週末私下向餅店的顧客出售你自己做的蛋糕。

2. 離職

這是考試案例中的「熱門話題」。你被允許為離職做準備(例如尋找新工作或租賃辦公空間),但在僱傭關係存續期間,你不得招攬現任僱主的客戶,也不得帶走專有資料。
你可以帶走的: 你的大腦(技能與經驗)。
你不能帶走的: 客戶名單、商業秘密或電腦檔案(除非獲得許可)。

3. 舉報 (Whistleblowing)

忠誠是否意味著如果公司從事非法活動,你也必須保持沉默?並非如此。 你保護資本市場完整性以及遵守職業行為準則的義務,始終高於你對僱主的義務。如果你為了保護公眾或客戶而舉報非法活動,你並沒有違反準則 IV(A)。

快速複習: 忠誠並不代表你是公司的「奴隸」,但這確實意味著你不能在背後與公司競爭,或者帶走公司的「獨門秘方」。

準則 IV(B):額外薪酬安排 (Additional Compensation Arrangements)

這項準則關乎「外快」。除非你獲得所有相關方的書面同意,否則你不得接受任何可能與僱主利益產生利益衝突的禮物、利益或補償。

為什麼這很重要?

如果一位客戶承諾,若其投資組合回報率達到 \(15\%\),就送你一次豪華假期,你可能會為了得到這個假期而承擔過度風險。你的僱主需要知道這一點,以便監管你的行為。

關鍵要求:

1. 同意必須是書面形式(電子郵件也算)。
2. 必須在接受利益之前獲得同意。
3. 這涵蓋了直接現金和間接利益(例如使用私人飛機)。

常見錯誤: 不要將此與準則 I(B) 獨立性與客觀性混淆。準則 I(B) 關注的是可能影響你判斷的禮物;而準則 IV(B) 專指因履行僱主已支付薪酬的工作而從第三方獲得報酬

準則 IV(C):主管責任 (Responsibilities of Supervisors)

如果你是上司,你就要對「麾下」的所有人負責。你必須採取合理努力,確保你監督的任何人都遵守法律、法規以及職業行為準則。

監督的兩步法:

1. 建立: 你必須擁有一套書面的合規程序系統。
2. 執行: 你必須監測員工,確保他們確實遵守了這些程序。

如果發現違規行為怎麼辦?

如果你發現下屬違反了規定,你必須:
- 調查: 查明發生了什麼事。
- 緩解: 在調查期間限制該員工的活動(例如撤銷其交易權限)。
- 報告: 遵循公司的內部報告機制。

你知道嗎? 你不能只說「我太忙了沒空檢查」。如果你公司的合規系統很薄弱,你應該以書面形式拒絕承擔監督責任,直到公司修復該系統為止。

準則 IV 總結表

準則 IV(A) 忠誠
核心: 保護僱主的利益/財產。
關鍵行動: 在職期間不競爭、不挖走客戶。

準則 IV(B) 額外薪酬
核心: 第三方支付。
關鍵行動: 事先徵得所有人的書面許可。

準則 IV(C) 監督
核心: 管理他人。
關鍵行動: 建立系統並確實執行。

Level III 考生的關鍵要點

  • 同意必須是書面的: 對於副業或額外報酬,經理口頭說「沒問題」在考試中通常不足以判定為合格。
  • 準備 vs. 競爭: 你可以規劃下一步的職業變動,但在清理辦公桌走人之前,你不能開始挖掘客戶(受競業禁止協議約束)。
  • 主管並非自動有罪: 如果主管擁有一套完善的系統並進行了良好監控,但員工仍竭力隱瞞罪行,主管可能算違反準則。標準是「合理的努力」。

如果這些看起來像常識,請不要掉以輕心——在考試中,挑戰在於一個複雜的故事裡,準確識別出某人越界的關鍵時刻。只需問問自己:「這對支付他工資的公司公平嗎?」

欲了解更多關於專業行為的內容,請參閱本節的其他章節,例如 準則 III 指引:對客戶的責任資產管理人職業行為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