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本章:王冠、議會與起義!
你有沒有想過,英格蘭與蘇格蘭當初是如何正式合併為大不列顛(Great Britain)的?又為甚麼最後會由一位說德語的親王戴上英國王冠?在本章中,我們將會探討在 1707 年至 1745 年間,塑造現代英國的三大歷史大事:
1. 《聯合法案》(1707年)(The Act of Union)—— 英格蘭與蘇格蘭合併兩國議會。
2. 漢諾威繼統(1714年)(The Hanoverian Succession)—— 一個全新王室家族如何登上王位。
3. 詹姆士黨起義(1715年及1745年)(The Jacobite Rebellions)—— 企圖復辟流亡斯圖亞特王朝國王的激烈起義。
如果這些人名和年份一開始看起來有點複雜,不用擔心!我們會逐步拆解每宗事件,讓你輕鬆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及其重要性。
---第一部分:《聯合法案》(1707年)
甚麼是《聯合法案》?
在 1707 年,兩條獨立的法案 —— 英格蘭通過的《1706年與蘇格蘭聯合法案》及蘇格蘭通過的《1707年與英格蘭聯合法案》—— 將英格蘭王國與蘇格蘭王國合併為一個單一國家:大不列顛王國(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有甚麼改變了?
位於愛丁堡和倫敦的各自議會被廢除。取而代之的,是一個設於倫敦西敏宮(Palace of Westminster)的單一大不列顛議會。
甚麼維持不變?
蘇格蘭獲准保留兩個非常重要的體制,以捍衛自身的獨特性:
• 獨立的法律體系。
• 蘇格蘭長老會(Presbyterian Church of Scotland)。
英格蘭與蘇格蘭為何合併?
你可以把這次聯合想像為兩個各有所求的鄰居之間所達成的協議:
1. 經濟原因(蘇格蘭的需求):
蘇格蘭當時面臨嚴重的財政危機。在 1690 年代末,蘇格蘭嘗試在巴拿馬建立名為達連計劃(Darien Scheme)的貿易殖民地。該計劃徹底失敗,令蘇格蘭損失了巨額財富,國家幾乎陷入破產。與英格蘭合併能讓蘇格蘭商人進入英格蘭的貿易網絡,從而重獲財政穩定。
2. 王位繼承原因(英格蘭的需求):
安妮女王(Queen Anne)在位時並沒有在世的子嗣。英格蘭非常擔心安妮女王逝世後,蘇格蘭可能會挑選另一位天主教徒君主。英格蘭害怕由天主教國王統治的獨立蘇格蘭會與法國結盟並入侵英格蘭。政治上的合併確保了兩國能共享同一位新教君主。
小心!常見錯誤觀念:
千萬不要把 1603 年的「王冠聯合」(Union of the Crowns)與 1707 年的《聯合法案》混淆!
• 在 1603 年,蘇格蘭國王詹姆士六世兼任英格蘭國王詹姆士一世。這是一位國王統治兩個各自擁有獨立議會的國家。
• 在 1707 年,兩國正式合併為擁有單一議會的統一國家。
重點歸納: 1707 年《聯合法案》將英格蘭與蘇格蘭合併為大不列顛王國,在西敏設立單一議會,同時保留了蘇格蘭的法律體系與教會。
---第二部分:漢諾威繼統(1714年)
誰來接任王位?
1714 年安妮女王駕崩時,由於她的子女皆先於她離世,斯圖亞特王室血統因而斷絕。那麼,究竟誰能登上王位?
《王位繼承法》(1701年)
在安妮女王逝世的數年前,英格蘭議會通過了一條關鍵法律 ——《王位繼承法(1701年)》(Act of Settlement 1701)。此法律規定,只有新教徒才有資格繼承英格蘭(以及後來的大不列顛)王位。
正因這項法案,超過 50 位與安妮女王血緣更親近的天主教親屬全部被直接略過!
全新王室家族:漢諾威王朝
王位沒有傳給血緣較近的天主教親屬,而是傳給了德意志邦國漢諾威的統治者(選帝侯)喬治一世(George I)。喬治一世是國王詹姆士一世的新教徒曾外孫。
他的加冕標誌着英國漢諾威王朝(Hanoverian Dynasty)的開始。
重點歸納:《1701年王位繼承法》確保了新教徒的王位繼承權,略過逾 50 位血緣更近的天主教親屬,促成喬治一世於 1714 年開創漢諾威王朝。
---第三部分:詹姆士黨起義
誰是詹姆士黨人?
詹姆士黨(Jacobite)的名字源自拉丁文的 Jacobus(即「詹姆士」James)。詹姆士黨人是指支持被廢黜的天主教國王詹姆士二世及其後裔(被稱為「王位覬覦者」或 Pretenders)的人。他們堅信斯圖亞特家族 —— 而非來自德意志的漢諾威家族 —— 才是英國的合法統治者。
1715年起義(「十五年起義」The Fifteen)
起義領袖:馬爾伯爵(Earl of Mar)約翰·厄斯金在蘇格蘭布雷馬(Braemar)升起斯圖亞特王室旗幟。
王位申索人:詹姆士·弗朗西斯·愛德華·斯圖亞特(被稱為「老覬覦者」Old Pretender)。
結果:起義以失敗告終。失敗原因是軍事指揮不力,且未能與英格蘭的詹姆士黨支持者有效協調。
1745年起義(「四十五年起義」The Forty-Five)
三十年後,一場更著名的起義爆發了。
起義領袖:老覬覦者之子查爾斯·愛德華·斯圖亞特(Charles Edward Stuart),即大名鼎鼎的「小王子查理」(Bonnie Prince Charlie)或「小覬覦者」(Young Pretender)。
查爾斯在蘇格蘭登陸,號召忠誠的高地氏族組建軍隊向南進攻英格蘭,一路挺進至德比(Derby),隨後才撤回蘇格蘭。
卡洛登戰役(1746年4月16日)
起義在印威內斯(Inverness)附近一片荒涼的荒原上劃上句號,這場戰役就是卡洛登戰役(Battle of Culloden):
• 這是英國本土上發生的最後一場陣地戰(野戰)。
• 由坎伯蘭公爵(Duke of Cumberland)率領的英國政府軍徹底擊潰了詹姆士黨軍隊。
• 「小王子查理」四處躲藏,最後成功逃亡至歐洲大陸。
餘波影響:蘇格蘭高地的變遷
卡洛登戰役戰敗後,英國政府採取了嚴厲措施以防止未來再次發生起義。在《1746年沒收及解散法令》(Act of Proscription 1746)等法案下:
• 傳統的高地氏族制度遭到瓦解。
• 穿着蘇格蘭格紋服飾(Tartan)受到限制。
• 使用蓋爾語(Gaelic)受到限制。
重點避坑:常見謬誤剖析
迷思一:「詹姆士黨起義是蘇格蘭對抗英格蘭的民族戰爭」
歷史真相:這並非兩個國家之間的民族戰爭,而是一場關乎誰擁有合法王位繼承權的內戰與王位爭奪戰。許多蘇格蘭人 —— 尤其是低地人和長老會教徒 —— 都堅決支持漢諾威政府,並與詹姆士黨人作戰!
迷思二:「所有詹姆士黨人都是天主教徒,而所有新教徒都支持英國國王」
歷史真相:雖然宗教是一個主要因素,但實情並非如此非黑即白。部分蘇格蘭聖公會新教徒也支持詹姆士黨,因為他們不滿蘇格蘭長老教會("the Kirk")。
---快速溫習:重點撮要
1707年 —— 《聯合法案》:
• 將英格蘭與蘇格蘭合併為大不列顛王國。
• 在西敏成立單一的大不列顛議會。
• 蘇格蘭保留其法律體系與長老教會。
• 促成原因:蘇格蘭因達連計劃欠下巨債,以及英格蘭對王位繼承問題的擔憂。
1714年 —— 漢諾威繼統:
• 安妮女王駕崩,膝下無存活繼承人。
• 《1701年王位繼承法》略過了天主教繼承人。
• 漢諾威的喬治一世即位為王,開創漢諾威王朝。
1715年及1745年 —— 詹姆士黨起義:
• 詹姆士黨人(源自 Jacobus)企圖復辟斯圖亞特君主。
• 1715年:馬爾伯爵為「老覬覦者」發動起義,因領導無方而告吹。
• 1745年:「小王子查理」(「小覬覦者」)領導大規模起義。
• 1746年:詹姆士黨人在卡洛登戰役中被坎伯蘭公爵徹底擊敗(英國本土最後一場陣地戰)。
• 歷史後果:高地氏族體系被瓦解;格紋服飾及蓋爾語遭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