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用伦理学!

在之前的章节中,你已经探索过诸如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康德伦理学(Kantian Ethics)和德性伦理学(Virtue Ethics)等宏大且抽象的理论。现在,是时候看看这些理论在现实世界中是如何运作的了。你可以把这一章想象成你“哲学工具箱”的试验场。我们将把这些理论应用于 AQA 教学大纲要求的四个具体议题:偷窃虚拟杀戮食用动物以及说谎

如果这些课题看起来很复杂,别担心。我们会透过检视三位主要的“道德巨人”(边沁/穆勒、康德和亚里士多德)对这些议题的看法,来逐一拆解。让我们开始吧!


1. 偷窃

偷窃通常定义为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拿走其财产。尽管大多数人都同意这是错误的,但哲学家们更想探究的是:这究竟为什么是错的?以及是否存在例外情况?

功利主义的观点

行为功利主义(Act Utilitarianism):行为功利主义者(如边沁)会着眼于具体情境。如果一个穷人为了救一个饥饿的孩子而从富裕的超市偷了一条面包,那么其带来的快乐(挽救了一条生命)可能大于痛苦(商店微小的利润损失)。在这种特定情况下,偷窃可能是“正确的”。

规则功利主义(Rule Utilitarianism):规则功利主义者(如穆勒)则会谨慎得多。他们会问:“如果我们制定一个通则,允许人在有需要时就可以偷窃,那会怎样?”这会导致互信缺失,人们不再努力工作以拥有物品,社会将陷入混乱。因此,我们应该遵循“不可偷窃”的规则,因为从长远来看,这能为整个社会实现最大的幸福。

康德的观点

康德在此态度非常严格。他运用定言令式(Categorical Imperative,特别是普遍法则公式)。如果我偷窃,我所依据的准则就是:“当我想要某样东西时,我就会去偷。”如果我们将其普遍化,那么“财产”的概念就会消失。如果没有人“拥有”任何东西,你就无法“偷窃”。这构成了一种概念上的矛盾(Contradiction in Conception)。因此,偷窃违反了绝对责任(Perfect Duty),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永远都是错误的。

亚里士多德的观点

亚里士多德将偷窃视为极少数没有“中道”(Mean)的行为之一。在他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他认为某些行为本质上就是恶劣的。偷窃总是不正义的,因为它涉及了获取超过自己应得的份额,并剥夺了他人应有的财物。这妨碍我们达成幸福(Eudaimonia),因为它无助于建立有德性的性格。

快速回顾:偷窃
行为功利主义:取决于该具体案例所产生的幸福感。
规则功利主义:通常是错的,因为它破坏了社会信任。
康德:永远是错的(未能通过普遍化测试)。
亚里士多德:永远是错的(偷窃行为不存在“黄金中道”)。


2. 虚拟杀戮

这指的是在电子游戏戏剧电影中的“杀戮”。既然没有真正的人死去,为什么这会成为一个道德问题?哲学家们担心的是它对执行者以及整体文化所产生的影响。

功利主义的观点

功利主义者会检视快乐与痛苦的平衡例子:玩暴力游戏为玩家(以及开发者)带来了巨大的快乐。既然“受害者”只是像素,就没有真正的痛苦。
然而,穆勒可能会辩称这是一种低级快乐(Lower Pleasure)。他可能还会担心,如果玩家对现实世界的暴力变得麻木(desensitised),导致整体社会效用下降,这将对他造成“伤害”。

康德的观点

由于游戏角色并非“人”(persons),你严格来说并没有违背将他们视为目的自身的原则。然而,康德认为我们有发展自身道德情感的非绝对责任(Imperfect Duty)。如果你整天在游戏中“杀戮”,你可能会钝化你对真正人类的天生同理心。通过损害自己的道德性格,你就在履行对自己的义务上失败了。

亚里士多德的观点

这完全与习惯化(Habituation)有关。德性伦理学会问:“这会让我成为什么样的人?”如果我们反复练习“杀戮”,即使是虚拟的,我们是否在建立节制仁慈的德性呢?很可能不是。亚里士多德可能会担心,虚拟杀戮会助长残忍或侵略等恶习,这会阻碍我们达至圆满。

你知道吗?
有些哲学家主张,虚拟杀戮能产生一种“宣泄”(catharsis,情绪的释放),这实际上会让人在现实生活中变得更不容易暴力。这对功利主义者来说是一个有力的论点!


3. 食用动物

为了满足食用动物的快感而造成动物痛苦,这种行为能被合理化吗?

功利主义的观点

杰里米·边沁有一句名言:“问题不在于‘它们会推理吗?’或‘它们会说话吗?’,而是在于‘它们会感受痛苦吗?’既然动物能感受到痛苦,那么它们的痛苦必须被纳入我们的“效用计算”中。
彼得·辛格(当代功利主义者)认为,仅仅因为动物不是人类而忽视它们的痛苦,就是物种歧视(Speciesism)。因为工厂化养殖场中动物所承受的痛苦,通常远大于人类吃汉堡所获得的短暂快乐,因此许多功利主义者主张我们应该素食。

康德的观点

康德认为我们只对理性存在者(人)负有义务。由于动物无法推理或为自己立法,它们不属于“目的王国”。我们对它们没有直接义务
然而,康德表示我们有间接义务:如果我们对动物残忍,我们就很有可能对人类变得冷酷无情。因此,我们应该善待动物,但这仅仅是为了维护人类自身的道德。

亚里士多德的观点

亚里士多德相信灵魂等级论。人类拥有理性灵魂,而动物仅有感性灵魂。他认为大自然创造动物是为了人类的利益。然而,当代德性伦理学家可能会问:“吃肉是节制同情心的表现吗?”如果我们明知动物受苦却仅为了口腹之欲而吃肉,这可能被视为冷酷贪婪,而这些都是恶习。

重点总结:
这场争论通常归结为:动物算数吗?功利主义者说“算(因为痛苦)”;康德主义者说“仅间接算(因为我们自己)”;亚里士多德主义者说“通常不算,但要注意你的个人品格”。


4. 说谎

我们大多数人偶尔都会说些“善意的谎言”,但这在道德上真的是允许的吗?

功利主义的观点

行为功利主义:如果说谎能挽救生命或防止巨大的不幸(且没被发现),那么这就是正确的做法。目的证明了手段的正当性。
规则功利主义:他们会认为,一个没人说实话的社会将会非常悲惨。没有人能信任他人。因此,我们应该维持“不可说谎”的规则,因为谎言所破坏的信任,其代价远大于任何单一谎言所带来的利益。

康德的观点

康德最著名(且具争议性)的例子是询问者的杀人犯。如果杀手问你朋友是否躲在屋内,康德认为你绝对不能说谎
1. 普遍化:如果人人都说谎,那么“承诺”或“真相”的概念将变得毫无意义(概念上的矛盾)。
2. 人道公式:透过对他人说谎,你是在操弄他们。你没有让他们做出理性的选择;你是在将他们视为手段而非目的

亚里士多德的观点

诚实是一种德性。它是两种恶习之间的黄金中道
吹牛(夸大事实)
虚假谦逊(隐瞒事实)
一个有德性的人(Phronimos,实践智慧者)知道如何在正确的方式、正确的时间,为了正确的理由去保持诚实。虽然亚里士多德通常重视诚实,但如果实践智慧(Practical Wisdom)显示在极度复杂的情况下说谎是最勇敢或仁慈的行为,他也许会允许说谎。


后设伦理学的关联(小提示)

当你撰写这些主题的论述时,如果题目涉及这些判断的本质,请记得连结回后设伦理学(Meta-ethics):

道德实在论者(如自然主义者或直觉主义者)相信“偷窃是错的”是一个客观事实。
道德反实在论者(如情绪主义者)会说,说“偷窃是错的”就如同在说“对偷窃表示厌恶!”——这只是情绪的表达,而非事实陈述。


总结清单

别忘了!在回答应用伦理学的考试题目时,务必检查:
1. 我是否应用了核心理论(例如康德的定言令式)?
2. 我是否考虑了该理论的不同版本(例如行为与规则功利主义的对比)?
3. 我是否使用了关键术语(例如幸福、普遍化、物种歧视)?
4. 我是否解释了该理论为什么会得出这个结论?

学习小撇步:试着建立一个表格。将 4 个议题放在一边,将 3 种理论放在顶部。试着在每个格子里写下一句总结该理论观点的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