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后设伦理学(Meta-ethics)!

在目前的道德哲学学习中,你已经接触过规范伦理学(Normative Ethics)(如功利主义或康德伦理学),这些理论探讨的是“我应该做什么?”或“哪些行为是正确的?”。

后设伦理学则截然不同。它并不探讨哪些行为是正确的,而是探讨“正确”究竟意味着什么。它是“伦理学的哲学”。我们退后一步,审视道德语言的基础。试想一下:规范伦理学就像是在踢足球时争论规则;而后设伦理学则是问:“到底什么是‘规则’?规则真的存在吗?”

如果起初觉得这些概念有点“烧脑”,请别担心!我们会将其拆解为两大阵营:认为道德事实真实存在的人(实在论者,Realists)与认为道德事实不存在的人(反实在论者,Anti-realists)。


1. 重大分歧:认知主义 vs. 非认知主义

在深入研究具体理论之前,我们需要先理解哲学家看待道德语言的两种方式。

认知主义(Cognitivism)

认知主义者认为,当我们做出道德陈述(例如“偷窃是错误的”)时,我们是在表达一种信念(belief)。信念可以是真或假的(这称为“真值适应性”,truth-apt)。对认知主义者而言,道德主张就像科学主张一样,它们都在试图描述这个世界。

非认知主义(Non-Cognitivism)

非认知主义者则主张道德陈述不是信念。它们并非试图描述事实,因此无法分出真假。相反地,它们可能是情感的表达、指令或社会态度。

快速复习箱:
认知主义: 道德主张 = 信念 = 可以是真的/假的。
非认知主义: 道德主张 = 非信念 = 不可能为真/假。


2. 道德实在论(“事实”派)

道德实在论是一种认知主义观点。实在论者相信,世界上存在着独立于心灵之外的道德属性事实。正如“天空是蓝色的”是一个事实,对于实在论者来说,“谋杀是错误的”也是一个事实。

道德自然主义(Moral Naturalism)

自然主义者认为道德属性仅仅是自然属性,我们可以通过观察或科学来发现它们。
例子: 一位功利主义者可能会说“善”仅仅是指“快乐”。既然我们可以在自然世界中看到并测量快乐,“善”便是一种自然事实。

道德非自然主义(直觉主义,Intuitionism)

G.E. 摩尔(G.E. Moore)认为自然主义者犯了一个错误。他说你无法使用“快乐”或“幸福”等自然术语来定义“善”。这被称为自然主义谬误(Naturalistic Fallacy)

开放问题论证(The Open Question Argument): 摩尔认为,如果“善”真的意味着“快乐”,那么问“快乐是善的吗?”就会像问“单身汉是未婚男子吗?”一样,是一个愚蠢且封闭的问题。但“快乐是善的吗?”却感觉是一个真实的、开放的问题。因此,“善”与“快乐”不可能是一回事。

摩尔的解决方案是什么?就是直觉主义。他说“善”是一种简单的、非自然的属性,我们通过一种特殊的道德直觉直接“认知”到它。
类比: 你无法通过定义向盲人解释“黄色”;你只能亲眼看见。摩尔说“善”就像“黄色”一样——它是无法定义的,但却是可以辨认的。

重点总结: 实在论者认为道德事实存在。自然主义者认为它们是物理/自然事实;而非自然主义者(如摩尔)则认为它们是独特的、非物理的事实,我们通过直觉来认识它们。


3. 道德实在论面临的问题

一些非常著名的哲学家,如大卫·休谟(David Hume)A.J. 艾耶(A.J. Ayer),对道德事实的概念提出了重大的质疑。

休谟之叉(Hume’s Fork)

休谟认为只有两类有意义的陈述:

  1. 观念的关系(Relations of Ideas): (分析命题)例如 2+2=4。
  2. 事实的事项(Matters of Fact): (综合命题)我们可以看到或检验的事物,例如“正在下雨”。
休谟指出,像“谋杀是错误的”这类道德主张两者都不符合。你无法通过显微镜观察到“错误性”,它也不是数学真理。因此,道德主张根本算不上“知识”。

“是-应该”鸿沟(The Is-Ought Gap)

休谟注意到,人们经常描述世界是(is)什么样子,然后突然跳跃到说世界应该(ought)是什么样子。
例子: “人们喜欢吃肉,所以我们应该吃肉。”
休谟认为这是一个逻辑谬误。除非有适当的解释,否则你不能从一个事实(是)直接推导出一种价值(应该)

麦基的怪异论证(Mackie’s Argument from Queerness)

约翰·麦基(John Mackie)(他是一位反实在论者)认为,如果道德事实真的存在,它们将会显得极其“怪异”(意指奇特或古怪)。

  1. 认识论上的怪异: 如果这些事实存在,我们需要一种“魔法”官能(直觉)才能看到它们,这不太可能。
  2. 形上学上的怪异: 通常,事实不会告诉我们该做什么。例如“太阳是一颗恒星”这个事实并不会激励我。但道德事实据说内建了“必须去做”的义务性。麦基认为这太离奇了,不可能是真的。


4. 道德反实在论(“无事实”派)

反实在论者认为没有独立于心灵之外的道德属性。当我们谈论道德时,我们做的事情并非在陈述事实。

错误理论(Error Theory,约翰·麦基)

麦基既是认知主义者又是反实在论者。这是一个独特的组合!
他说:当我们做出道德陈述时,我们试图陈述事实(认知主义),但由于世界上根本没有道德事实,所以我们总是错的
类比: 这就像谈论精灵。如果我说“牙仙子很善良”,我所说的陈述技术上是错误的,因为根本没有牙仙子。

情绪主义(Emotivism,A.J. 艾耶)

艾耶是一位非认知主义者。他使用证实原则(Verification Principle):一个陈述只有在它是恒真式(分析命题),或是可以通过经验证明其真假(综合命题)时才有意义。
既然道德陈述无法被证明,它们在事实层面上就是无意义的。相反地,它们只是情绪的表达。
“嘘/万岁”理论(Boo/Hurrah Theory):
“偷窃是错误的”= “对偷窃说嘘!”
“捐赠慈善机构是好的”= “为慈善机构喊万岁!”

规定主义(Prescriptivism,R.M. Hare)

黑尔主张道德语言不只是“嘘”或“万岁”。相反,它是规定性(prescriptive)的——它指导人们如何行动。
当我说“偷窃是错误的”,我实际上是在说“不可偷窃!”。道德陈述就像是我们认为应该适用于所有人的命令(普遍化原则)。

重点总结: 反实在论者认为没有道德事实。麦基说我们在进行道德谈话时是错误的;艾耶说我们只是在宣泄情绪;黑尔说我们是在下达普遍性的指令。


5. 道德反实在论面临的问题

如果没有道德事实,我们就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

  • 我们能有道德分歧吗? 如果我对某事说“嘘”,而你对同一件事说“万岁”,我们实际上并不是在就某个事实发生分歧,我们只是有不同的感受。这让道德辩论显得有点毫无意义。
  • 道德进步: 我们通常认为社会已经“进步”了(例如废除奴隶制)。但如果没有客观的“善”作为迈进的目标,我们怎么能说我们取得了“进步”呢?这充其量只是喜好的“改变”,而非“提升”。
  • 道德虚无主义: 如果没有道德事实,是否代表“一切皆可”?如果没有什么事情是真正错误的,为什么还要费心成为好人?反实在论者必须努力解释,即使道德不是“事实”,为什么它对我们依然重要。

你知道吗? 情绪主义常被批评为将伦理学变成了“叫嚣比赛”。如果我只是在喊“嘘!”,我并不是在给你改变想法的理由——我只是试图影响你的感受。


总结检查清单

考试前别忘了这些关键术语:

  1. 认知主义: 道德主张表达信念(可分真假)。
  2. 道德自然主义: 道德事实即自然事实(如快乐)。
  3. 自然主义谬误: 试图将“善”定义为一种自然属性(摩尔说不行!)。
  4. 直觉主义: 我们通过一种非自然官能认识道德真理。
  5. 错误理论: 我们试图谈论道德事实,但总是错的。
  6. 情绪主义: 道德主张只是情绪的表达(“嘘/万岁”)。
  7. 规定主义: 道德主张是普遍性的命令/建议。